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象大道站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12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CBL_20151112_18939116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771-2338523、2332830 | 招标联系人 | 王燕、张振东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象大道站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象大道站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己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桂发改交通【2015】13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象大道站土建施工,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贷款,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象大道站土建施工。
2.2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870平方米。
2.4投资规模:约18778.53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8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4月30日。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预留预埋工程、降水工程、交通疏解、雨(污)排水管迁改、临电引入、临水引入、专项工作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与业绩,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3.1.1 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或能反映其为集团性质公司的企业章程)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或其授权委托的唯一一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被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暂扣;
3.1.3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之一:
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1.4 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5 登记备案:企业已办理广西诚信卡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且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1.6 业绩要求: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1.6.1类似工程定义: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工程;
3.1.7 财务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企业平均净资产1亿元以上;
3.1.8 信誉要求: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9 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0 项目经理资格:①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②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证书,③具有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④具有工程系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⑤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经历;
3.1.11 技术负责人要求:①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隧道工程或地下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年以上施工经验,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②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经历,③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1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
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①年龄50周岁以下,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②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职务的经历,③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④具有工程系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机构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项目的投标(中央企业名录仅限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评审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事宜
5.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5.3报名说明:投标人先进行网上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
提醒潜在投标人注意,报名前须办理如下手续:
(1)投标人须在广西住建厅“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办理入库手续,办理事宜可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cic.net)”查询。
(2)投标人须办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办理事宜可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查询。
(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
6.2获取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6.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有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5层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王燕、张振东
电 话:0771-2338523、2332830
传 真:0771-2332826
电子邮件:
网 址: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青山支行
账 号:45001604556050702020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7号 天立·TT国际A座502号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蒋新强、邵朋
电 话:0771-5381925
传 真:0771-5381925
电子邮件:NNGDJTYHX@163.com
网 址:www.beijingzc.com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广渠门支行
账 号:01090514000120108057478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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