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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交通疏解及恢复、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5-12-24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3204011507020201-BA-017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19—81160032 招标联系人 黄重奇、朱宏润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交通疏解及恢复、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设施发[2015]1396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道路疏解、管线迁改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项目所在地):常州市
 
  2.2工程规模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常州市主城区西部的城西组团,终于东部颜家。线路西起星港路与茶花路交叉口,设青枫公园站,然后沿星港路、勤业路向东,在勤业桥处向北转入怀德南路,过怀德桥后折向东,沿延陵西路、延陵中路东行,随后线路在丽华北路附近向北转入路东侧地块,下穿沪宁铁路后于青龙西路折向东,沿规划道路向南转至东方西路,沿路向东行至东方大道、五一路交叉口,设一期工程终点站颜家站。
 
  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718km,共设15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4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离1.37km;设1处车辆基地(城东车辆段22.84公顷);与1号线共享茶山控制中心。于城东车辆段新建1座主变电所,和1号线共享茶山主变电所。
 
  2.3招标范围: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交通疏解及恢复、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2.4工期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结合工程进展,根据业主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成果文件须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的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试运营,如遇工程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发包人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技术要求的深度。
 
  2.7本次招标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269.38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且具备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企业业绩: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大型城市主干道及市政管线迁改类设计项目。
 
  3.1.4 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相互任职或工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道路或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具有10年以上城市道路、市政管线设计经验;
 
  3.2.2 200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大型城市道路或市政管线设计项目。
 
  3.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受到依法拥有司法、行政处罚权或其授权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2楼2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24日至 2016 年1月20日,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
 
  5.4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行网上报名。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电子化投标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办理。
 
  联系电话:0519-8695727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16 年 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州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标段
 
  收款单位: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01628636059288888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上账号(且能确认到帐):
 
  2)、并须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到交易中心领取收据,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在开标时现场交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领取到账收据时,须带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
 
  邮编: 213022
 
  联系人: 黄重奇、朱宏润
 
  电话: 0519—81160032
 
  传真: 0519—81160033
 
  邮箱: czdthtc@czmetro.net.cn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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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交通疏解及恢复、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3204011507020201-BA-017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19—81160032 招标联系人 黄重奇、朱宏润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交通疏解及恢复、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设施发[2015]1396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道路疏解、管线迁改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项目所在地):常州市
 
  2.2工程规模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常州市主城区西部的城西组团,终于东部颜家。线路西起星港路与茶花路交叉口,设青枫公园站,然后沿星港路、勤业路向东,在勤业桥处向北转入怀德南路,过怀德桥后折向东,沿延陵西路、延陵中路东行,随后线路在丽华北路附近向北转入路东侧地块,下穿沪宁铁路后于青龙西路折向东,沿规划道路向南转至东方西路,沿路向东行至东方大道、五一路交叉口,设一期工程终点站颜家站。
 
  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718km,共设15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4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离1.37km;设1处车辆基地(城东车辆段22.84公顷);与1号线共享茶山控制中心。于城东车辆段新建1座主变电所,和1号线共享茶山主变电所。
 
  2.3招标范围: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场交通疏解及恢复、管线迁改及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
 
  2.4工期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结合工程进展,根据业主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成果文件须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的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试运营,如遇工程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发包人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技术要求的深度。
 
  2.7本次招标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269.38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且具备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企业业绩: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大型城市主干道及市政管线迁改类设计项目。
 
  3.1.4 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相互任职或工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道路或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具有10年以上城市道路、市政管线设计经验;
 
  3.2.2 200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大型城市道路或市政管线设计项目。
 
  3.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受到依法拥有司法、行政处罚权或其授权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2楼2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24日至 2016 年1月20日,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
 
  5.4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行网上报名。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电子化投标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办理。
 
  联系电话:0519-8695727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下同)为2016 年 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州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标段
 
  收款单位: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01628636059288888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上账号(且能确认到帐):
 
  2)、并须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到交易中心领取收据,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在开标时现场交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领取到账收据时,须带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
 
  邮编: 213022
 
  联系人: 黄重奇、朱宏润
 
  电话: 0519—81160032
 
  传真: 0519—81160033
 
  邮箱: czdthtc@czmetro.net.cn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