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2015-12-30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 STJSF2015-024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62029891 | 招标联系人 | 孙相奎 | 
| 工程概况 | |||
| 工程名称 | 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8号)批准建设,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共同出资建设,招标人为通辽赤峰凌源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通赤凌筹备组)。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阜新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工程新民北(不含)至通辽高速铁路,京沈客专DK633+125~DK197+273,含通辽枢纽、新民北疏解工程。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8个月。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施工标段划分咨询、施工图审核(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文件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审核)等。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TLS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资质要求 
  3.1.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1.2具有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站房审核单位应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1.1.3 通过ISO9000族系质量体系认证。 
  3.1.2 业绩信誉要求。 
  3.1.2.1近5年(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具有至少承担或正在承担2项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的设计、咨询或施工图审核业绩,并具有2万m2及以上铁路站房设计、咨询或施工图审核业绩; 
  3.1.2.2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1.2.3没有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1.3 其他要求。 
  3.1.3.1 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3.1.3.2 非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承包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日至3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B404室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应另备复印件一份供招标人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凭电汇凭证复印件购买,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1月19日10时00分至2016年1月19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赤峰凌源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B404房间 
  邮 编:110002 
  联系人:孙相奎 
  电 话:024-62029891 
  传 真:024-62029421 
  电子邮件:1712675693@qq.com 
  账户名称:沈阳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工行总站路分理处 
  账 号:330100232926403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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