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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地面附属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6-01-04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wj20130665068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991-3925029 招标联系人 庞超 刘晓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地面附属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地面附属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1号线线路全长27.615km。
 
  2.3服务周期:
 
  2.3.1总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
 
  2.3.2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
 
  2.3.3施工图设计: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1月31日;
 
  2.3.4施工配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
 
  2.4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1号线正线(含所有车站与区间,不含出入段线)的地面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即方案创作、后续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同时包含2号线“高铁站”概念方案研究(不含后续设计工作),具体包括:
 
  (1)地面建筑的建筑结构设计:含出入口、安检厅、疏散口、电梯亭,车站风亭,区间风亭等;
 
  (2)环境工程设计:与地面建筑配套的站前广场(含铺装、照明、给排水、绿化等)及交通衔接工程(含自行车棚及其管理亭、站外导向标识布置、路口交通亭风亭等局部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综合讯3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3 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独立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上车站或附属地面建筑设计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6其他要求:
 
  3.6.1持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2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具有《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进疆备案登记册》或《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且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仅限一家;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3 条的业绩要求;
 
  3.7.3联合体各方应选派与联合体协议分工相适应的设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4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 月4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入围单位给予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话:0991-3925029

传真:0991-3775521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

联系人:王桂萍

电话:0991-3778216

传真:0991-3778216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82单元

联系人:王玉、王军凯

电话:0991-4312550

18195925289

 

日期:2015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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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地面附属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wj20130665068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991-3925029 招标联系人 庞超 刘晓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地面附属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车站地面附属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1号线线路全长27.615km。
 
  2.3服务周期:
 
  2.3.1总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
 
  2.3.2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
 
  2.3.3施工图设计: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1月31日;
 
  2.3.4施工配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运营交接之日止。
 
  2.4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1号线正线(含所有车站与区间,不含出入段线)的地面建筑及环境工程设计,即方案创作、后续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同时包含2号线“高铁站”概念方案研究(不含后续设计工作),具体包括:
 
  (1)地面建筑的建筑结构设计:含出入口、安检厅、疏散口、电梯亭,车站风亭,区间风亭等;
 
  (2)环境工程设计:与地面建筑配套的站前广场(含铺装、照明、给排水、绿化等)及交通衔接工程(含自行车棚及其管理亭、站外导向标识布置、路口交通亭风亭等局部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综合讯3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3 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独立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上车站或附属地面建筑设计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6其他要求:
 
  3.6.1持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2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具有《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进疆备案登记册》或《自治区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且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一同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仅限一家;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3 条的业绩要求;
 
  3.7.3联合体各方应选派与联合体协议分工相适应的设计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4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 月4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入围单位给予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话:0991-3925029

传真:0991-3775521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

联系人:王桂萍

电话:0991-3778216

传真:0991-3778216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82单元

联系人:王玉、王军凯

电话:0991-4312550

18195925289

 

日期:2015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