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1.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的 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及相关线路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采购项目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2号线及线网29个车站,配套采购票务清分管理系统、车站自动售票机、车载售票机等配套设备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220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03-31 至 2016-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01 |
本次招标采购的系统及设备是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及相关线网售检票系统,包括票务清分管理系统,车站自动售票机、车载售票机(含1号线车辆改造)、车站求助系统设备、网络传输及数据采集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配套服务。 |
2200.0000 |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申请人资格预审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CMMI3及以上资质;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投标人必须在近五年(2011年-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应至少具有一条(或以集成方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身份承担)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项目(集成或供货)已完工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供货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5)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其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信息备案。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6-01-22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6-01-26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6-01-22 上午 09:00 至 2016-02-01 下午 17: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6-02-01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6-02-01 09:30
7. 备注: 一、申请人资格预审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CMMI3及以上资质;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投标人必须在近五年(2011年-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应至少具有一条(或以集成方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身份承担)国内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项目(集成或供货)已完工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供货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5)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其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信息备案。
三、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最终报名情况以实际投箱为准。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袋(一正一副,电子文件U盘),(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四、项目概况:
苏州市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工程位于苏州高新区内,线路连接了高新区两片一心:湖滨、浒通两个片区,以及阳山绿心。线路全长约18.133km。分主支线运营,主线为龙安路~城际站,支线为鸿福路~文昌路站。在阳山西路西侧、科胜路北侧设置阳山西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五、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6年2月1日上午9:30~10: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出具部门盖章确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
六、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近5年内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曾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八、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8.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电车基地
联系人: 文进兵 传真: 电话: 025-68558412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七号
联系人: 张哲 传真: 0512-68781883 电话: 0512-68781883
邮编: 210024 e-mail: jitc@jitc.cn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熊建国
项目组组长: 马立厂 性别: 男 卡号: 苏招(信)S1020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苏招S1020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6-01-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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