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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接触网)招标公告

2016-02-25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TZJ160107-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70-2383677 招标联系人 柴军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接触网)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接触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J160107-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衢宁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9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四电工程接触网相关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位于浙西南地区,北起浙江省衢州市,南至浙江省丽水市。线路自沪昆铁路衢州站引出,沿既有沪昆铁路新建线路至衢州东站,下穿杭长客运专线至龙游南站,途经遂昌站、松阳站、龙泉站、庆元站,进入福建省境内。浙江省境内206.858km。
 
  主要技术标准:线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速度目标值:16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客机:HXD3D、CRH型动车组;货机:HXD3;牵引质量:4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双机880m;闭塞方式:自动站间闭塞;建筑限界:电力牵引时速160km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初步设计概算144.8亿,本工程计划工期60个月,2014年12月开工,2020年7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
 
  2.3.5《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
 
  2.3.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2.3.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8号);
 
  2.3.8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92号);
 
  2.3.9《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处关于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接触网)招标计划的批复》(物管函〔2016〕6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零部件制造特许证或行政许可证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影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2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3WZ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最大标称容量及最大抗风速/s不低于招标物资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不存在原铁道部或者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4WZ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按招标物资规格,至少分类提供一份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分类为:格构式钢支柱及硬横梁、H型钢支柱、钢管支柱及硬横梁);
 
  (4)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5)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5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2)列入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证书证书、“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物资对列入原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4)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6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影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7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分段绝缘器必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影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8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荷四路339号)。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0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荷四路339号
 
  联 系 人:柴军 邮箱:89775813@qq.com
 
  电话:0570-2383677 传 真:0570-2383677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2层
 
  联 系 人 :何娟 邮 箱:646634604@qq.com
 
  电 话:13706703878 传 真:0570-2383619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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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接触网)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TZJ160107-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70-2383677 招标联系人 柴军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接触网)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接触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J160107-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衢宁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9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四电工程接触网相关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位于浙西南地区,北起浙江省衢州市,南至浙江省丽水市。线路自沪昆铁路衢州站引出,沿既有沪昆铁路新建线路至衢州东站,下穿杭长客运专线至龙游南站,途经遂昌站、松阳站、龙泉站、庆元站,进入福建省境内。浙江省境内206.858km。
 
  主要技术标准:线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速度目标值:16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客机:HXD3D、CRH型动车组;货机:HXD3;牵引质量:4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双机880m;闭塞方式:自动站间闭塞;建筑限界:电力牵引时速160km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初步设计概算144.8亿,本工程计划工期60个月,2014年12月开工,2020年7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
 
  2.3.5《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
 
  2.3.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和咨询服务类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3﹞1181号);
 
  2.3.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8号);
 
  2.3.8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92号);
 
  2.3.9《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处关于新建衢宁铁路浙江段四电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接触网)招标计划的批复》(物管函〔2016〕6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零部件制造特许证或行政许可证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影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2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3WZ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最大标称容量及最大抗风速/s不低于招标物资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不存在原铁道部或者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4WZ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按招标物资规格,至少分类提供一份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分类为:格构式钢支柱及硬横梁、H型钢支柱、钢管支柱及硬横梁);
 
  (4)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5)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5WZ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2)列入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证书证书、“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投标物资对列入原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4)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6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影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7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分段绝缘器必须提供原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具有近三年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近三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和安全运行证明 (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影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08WZ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管理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复印件);
 
  (6)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荷四路339号)。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0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荷四路339号
 
  联 系 人:柴军 邮箱:89775813@qq.com
 
  电话:0570-2383677 传 真:0570-2383677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2层
 
  联 系 人 :何娟 邮 箱:646634604@qq.com
 
  电 话:13706703878 传 真:0570-2383619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