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站前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6-05-09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024T0JL201600400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62029891 | 招标联系人 | 孙相奎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站前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站前工程监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辽宁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线路起自赤峰,经平庄西、宁城、建平引入在建京沈高铁喀左站,正线全长156.21公里。起讫里程自京沈客专喀左站DK0+000(=京沈客专JSDK348+410)至赤峰西站DK156+381.875,含赤峰西站铁路枢纽配套工程及普速场改造工程、喀左疏解工程。
计划工期:1440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07月07日,竣工日期为:2020年06月16日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站前工程和站后同步实施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第一章中垃圾清运,改移道路,改移沟渠河道,通讯、信号、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弃土场占地、征地及拆迁等全部内容的数量的确认,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费、配合辅助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数量的确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CFJL-1,CFJL-2,CFJL-3
2.1 CFJL-1,工程数量为:标段长29.9公里,对应CFSG-1、CFSG-2施工标段范围内站前工程和站后同步实施工程的施工监理,里程/范围:DK348+410—DK29+960(含北京方向上下行联络线)。
2.2 CFJL-2,工程数量为:标段长60.8公里,对应CFSG-3、CFSG-4施工标段范围内站前工程和站后同步实施工程的施工监理,里程/范围:DK29+960—DK91+000。
2.3 CFJL-3,工程数量为:标段长65.0公里,对应CFSG-5、CFSG-6施工标段范围内站前工程和站后同步实施工程的施工监理,里程/范围:DK91+000-DK156+38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号: CFJL-1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申请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的资质,业绩要求为:申请人近五年承担过1项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国铁营业线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标段编号: CFJL-2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申请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的资质,业绩要求为:申请人近五年承担过1项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国铁营业线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标段编号: CFJL-3
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申请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的资质,业绩要求为:申请人近五年承担过1项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国铁营业线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其他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处于停标阶段。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至2014年(近三年),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05月11日09:00至2016年05月16日16:00,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沈阳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账号:3301002329264039382,开户行:工行沈阳市总站路分理处。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05月26日08:30至2016年05月26日11:00,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6日11:00。
递交方式及地点: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西侧办公楼C406房间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孙相奎
电 话:024-62029891
传 真:024-62029421
电子邮件:17126756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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