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16-06-07 来源: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 CBL_20160606_1050303149 | 公告发布日期 | |
| 招标联系电话 | 0311-67797057 | 招标联系人 | 吴杉 | 
| 工程概况 | |||
| 工程名称 |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 公告说明 |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运营物资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6141047。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路一期工程西起于中山西路与长兴街交叉口处的西王站,东至南村站,沿中山西路、中山东路、长江大道和秦岭大街敷设。线路全长23.9kn,均为地下线。 
  全线共设车站20座,平均站间距1.217km,最大站间距2.345km,最小站间距0.81km。其中设6座与在建线和规划线换乘站,分别为和平医院站(与5号线换乘)、中山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人民广场站(与2号线换乘)、北宋站(与4号线换乘)、留村站(与6号线换乘)、东杜站(与5号线换乘)。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三庄,沿联盟路向东,至中华大街转向南,沿中华大街南行至新客站西广场敷设。线路全长19.248km,均为地下线。 
  全线共设车站17座,其中换乘站5座,分别为:市庄站(与5号线换乘)、中山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槐安桥站(与6号线换乘)、石家庄站(与2号线换乘)和南王站(与4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离1.177km,最大站间距1.62km,最小站间距0.63km。 
  在西三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东北角设张营停车场1座,在石黄高速以南与秦岭大街以西设西兆通车辆基地1座,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南角设线网控制中心1座。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4、招标范围: 
  标段1:照明灯具类;工具柜及货架类;通讯器材类;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类。 
  (1)照明灯具类(包括:手提式强光巡检工作灯、手提式防爆探照灯、多功能袖珍信号灯等),供货范围包括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2)工具柜及货架类物资供货及安装项目,供货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安装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3)通讯器材类物资供货项目,供货范围包括设备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4)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类物资集成包(包括:数字万用表、数显钳型万用表、手持红外测温仪等)供货,供货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标段2:劳动防护用品类;工器具类。 
  (1)劳动防护用品类物资集成包(包括:防砸防穿刺鞋、防尘口罩、绝缘手套等)供货项目,供货范围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各项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2)通用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类物资集成包(包括:手动工具、电动工具、液压工具、气动工具、计量器具等)供货项目,供货范围包括工器具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全过程,其间包含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详见用户需求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照明灯具类;工具柜及货架类;通讯器材类;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类。 
  (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2)通讯器材类物资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照明灯具类物资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3)照明灯具类、工具柜及货架类、通讯器材类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一类所投物资的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类似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劳动防护用品类;工器具类。 
  (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 
  (2)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一类所投物资的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内)报名; 
  1)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06日至2016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9.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内); 
  9.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吴杉 
  联系电话:0311-677970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王越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 
  传真:0311-8308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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