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CBL_20160707_24917671 |
公告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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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
陈宏祥 |
招标联系人 |
0755-29276342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保险经纪招标公告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工程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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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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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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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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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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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00201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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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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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保险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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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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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0020162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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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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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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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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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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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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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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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预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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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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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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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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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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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7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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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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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7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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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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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5日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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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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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1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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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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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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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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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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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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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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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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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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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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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927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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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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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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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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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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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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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1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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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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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3002016208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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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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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保险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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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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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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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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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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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部分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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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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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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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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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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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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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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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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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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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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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南起4号线二期工程终点清湖站北端,出站后沿和平路向北延伸,至龙华污水处理厂西侧,线路拐向西北,穿过力劲待建空地后,在机荷高速公路前入地,随后线路进入观澜大道,沿观澜大道、高尔夫大道向东北方向敷设至规划线路终点牛湖。沿线串联了清湖地区、观澜新中心地区、观澜中心地区西片、观澜老中心南、北片区以及观澜东片区,是支撑龙华新区中部发展的轨道交通干线,建成后可缓解龙华新区和观澜地区居民的出行压力。三期工程与4号线一、二期连通,形成了观澜、龙华与市中心同轴发展的格局,总体上实现了特区内外一体化。4号线三期工程正线全长10.791km,其中高架段1.753km,地下段8.864km,过渡段0.174km;全线设车站8座,1座高架站,7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2座,分别为江围新村站与规划18号线换乘,松元公园站与规划10号线支线换乘。全线最大站间距1774.344m(清华站~竹村站),最小站间距972.741m(清湖站~清华站),平均站间距1318m。新建观澜停车场1座。 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8月底开工,2020年上半年建成通车,总工期4年。2、保险经纪服务内容 (1) 基本服务内容① 为招标人提供防灾、防损及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②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组织保险谈判和招标、投保安排(含试运行期间内的营运保险安排)、保险工作跟踪、协助索赔、日常咨询及培训,代办与保险经纪相关业务。③ 安排国内及国际分出业务。④ 协助完成对保险人的招标工作。⑤ 其他与保险经纪相关业务。3、保险经纪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后完成向保险公司所有索赔及相关服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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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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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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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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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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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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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提供直接保险经纪服务的经验,直接保险经纪服务经验须包括风险查勘、保险方案设计、投保安排、索赔处理四个范畴,但不限于在同一项目中包含以上四个范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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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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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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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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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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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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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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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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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提供直接保险经纪服务的经验证明(须包括风险查勘、保险方案设计、投保安排、索赔处理四个范畴,但不限于在同一项目中包含以上四个范畴),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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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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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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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