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03直流屏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6-07-12 来源: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CBL_20160712_25064729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62641039 | 招标联系人 | 韩旭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03直流屏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58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6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七批甲供物资设备(03包件直流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范围为秦沈铁路客运专线山海关站(含)至沈阳北站 (不含)。开放兴城西、凌海南、杨士岗、前卫北、高桥北、高升北等6座预留车站,兴城西站设2座旅客站台5条到发线(含正线),凌海南站设2座旅客站台4条到发线(含正线);其他4座越行站设4条到发线(含正线),高桥北站预留办理客运作业条件;盘锦北站增设2条到发线;山海关客运车场增设1座旅客站台和2条到发线,山海关客运车场和运转南场咽喉区适应性改建,运输组织维持既有秦沈客运专线的模式。 2.2招标内容:第七批甲供物资设备(03包件直流屏)具体数量及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105室,持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需出具相关生产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 投标保证金:0.3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8月5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8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110165 联 系 人:韩旭 电 话:024-62641039 传 真:024-62641009 电子邮件:snzwzb@163.com 账户名称:沈阳铁路局沈阳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580-2270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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