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动车所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再公告
2016-07-15 来源: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CBL_20160715_25196699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1-51236621 | 招标联系人 |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上海铁路局动车所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再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公告内容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下简称路局物管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动车所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升级改造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6)-107号 ㈢项目主要内容: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1.基本要求 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车轮深层次探伤单元安装在既有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的检测棚内,其基建在既有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的整体道床上改制完成,满足尺寸检测单元、擦伤检测单元和受电弓检测设备的硬件、软件、电气接口要求。共用既有设备安防系统、数据传输网络、BS报表等公共模块单元,不能影响既有尺寸和擦伤模块的检测功能,在技术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基建整改和接口方案,并提供既有动车所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整体道床上改制的成功实施案例及用户证明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铁道部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TJ/CL256-2013 动车组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技术条件 JB/T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JB/T9214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IEC—61000国际电工委员会电磁兼容系列标准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SI单位) CCITT和EIA通讯网络物理接口和电器接口标准 GB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 6587-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 GB 6587.2-86 电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 GB 6587.3-86 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 GB 6587.7-86 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试验 GB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8566-88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T 8566-2001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JB/Z 102-1997 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准则 TB/T 449 机车车辆车轮轮缘踏面外形 TB/T 1010 车辆用轮对类型及尺寸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317-1982 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B146.1-1983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界限; GB146.2-1983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界限〈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TB/T 2117-1990 铁路机车信号技术条件 TB/T 3070-2002 铁路机车车辆自动识别设备技术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 3. 系统组成与功能 3.1 系统组成 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车轮深层次探伤单元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现场检测单元:包括超声检测组件和电气控制组件; 2)设备间:包括UPS电源、电气主控制箱与检测主机; 3)控制室:包括UPS电源、控制主机与网络设备组成。 3.2 功能 3.2.1采用接触式超声波阵列探伤技术在线自动检测轮缘径向、轮辋周向和径向缺陷。 3.2.2具有轮辋周向、径向缺陷和轮缘径向缺陷自动判伤功能。 3.2.3具有自动生成缺陷检测报告,绘制缺陷分布图功能。 3.2.4具有检测数据存储、分析、查询、统计及输出功能;具有超限报警提示功能;能够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跟踪分析,对车轮状态做出综合评价。 3.2.5具有探伤检测数据采用轮饼图、A扫、B扫图等关联显示分析功能;能在同一软件界面上同时对比现实A扫、B扫、轮饼图及缺陷信息,便于更加准确的判断缺陷。 3.2.6无人值守工作模式,一次通过时检测,检测过程中禁止停车,检测完成后,自动直接输出直观的图文探伤报告。 3.2.7检测过程中无任何手动机械作业,无需停车,无需顶转轮操作,能实现对动车组车轮在线自动检测。 3.2.8具有远程监控和数据分析功能,提供B/S访问界面和信息化数据联网接口。 3.2.9具有自诊断和故障提示功能。 3.2.10具备远程故障诊断功能,技术人员可以遥控操作、分析设备运行情况。 3.2.11具有独立向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数据的能力。 3.2.12具有安全监控、防雷、防水、防大电流冲击及接地功能,完成对现场的监视及声光报警。 3.2.13具有探头组件防水功能。 3.2.14具有探伤阵列自动保护功能。 3.2.15具有探伤检测耦合液自动喷水及冬季防冻功能。 3.2.16具备耦合剂自动检测和自动补给功能,系统自动检测耦合剂剩余量,当耦合剂池中耦合剂剩余量小于系统要求的最低值时,系统能够自动补充耦合剂;当耦合剂池中耦合剂剩余量大于系统要求的上限值时,系统自动停止耦合剂补给,实现耦合剂自动补给功能。 3.2.17系统喷出的耦合剂能够自动被回收至耦合剂池,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现耦合剂循环使用,降低设备使用成本。 3.2.18为了提高环境适应性,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具备自动加热功能,具备温度、湿度自动监控功能。 3.2.19为延长探头使用寿命,探头外壳需采用专用的高强度一体化外壳,探头表面采用耐磨材料。 3.2.20具有探头及超声检测单元抗电磁干扰功能,超声电子单元宜采用国外进口。 3.2.21为保证系统对车轮探伤的覆盖面,必须采用组合探头,大角度探头(63°~66°),纵波双晶探头(0°)。 3.2.22采用传感器输出正弦波整形定位技术和延时补偿算法对车轮位置进行精确定位,需提供实际应用证明。 3.2.23采用增益对比实时补偿算法与数字滤波算法对采集到的超声波数据进行实时控制与处理。 3.2.24具备标定、校验、检测三大功能。 4.总体技术要求 4.1检测区间专用轨道必须由设计院设计,经铁科院等国家专业机构评审,并由相关专业机构对轨道的切轨强度进行评估,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轨道安全。 4.2具有探头及超声检测系统抗电磁干扰功能。 4.3需提供用户出具的探伤检测区间专用钢轨在铁路领域三年以上安全运行证明。 4.4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的探头阵列由双晶体直探头和大角度斜探头组成。双晶体直探头能够检测轮辋周向缺陷,沿车轮前进方向,双晶体直探头在左右轨道方向上对称并呈双排布置,在垂直轨道方向上交错布置以增大对轮辋宽度方向的覆盖面;大角度斜探头能够检测轮缘径向缺陷、轮辋径向缺陷。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的探头阵列沿车轮前进方向能够覆盖车轮圆周两圈。检测过程中,探头与车轮动态接触耦合。 4.5投标方应保证该设备及配套的工装辅具是完整的、全新的,并且具有合理的结构、高度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4.6投标方应保证该设备配备完善的轨道尺寸专用测量工具、超声波探头标定专用试块以及校验设备性能的样板轮对。同时样板轮对上须做有可对该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检验的人工缺陷。并提供样板轮上下线装置。 4.7探伤系统的性能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探伤系统的性能需要提供第三方鉴定材料。 5.检测技术指标及环境参数 5.1.检测技术技术指标 1)轮辋部位径向裂纹探伤灵敏度 踏面下30mm深Φ3×100mm横孔当量缺陷 2)轮辋部位周向裂纹探伤灵敏度 踏面下20mm处长轴40mm、短轴30mm的平底椭圆当量缺陷 3)轮缘部位探伤灵敏度 轮缘顶部径向5mm深刻槽当量缺陷 5.2 适用环境 适应温度:室外-20℃~﹢75℃,室内-5℃~﹢35℃;寒冷地区室外-40℃~﹢75℃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海拔高度:不超过3700m。 使用环境:无易燃、腐蚀性气体。 适用车速:8㎞/h—12㎞/h,检测时匀速10km/h通过。 数据处理时间:≤2min 过车时间间隔:>5min 电源:380V/220V±10% 50Hz交流电 6.与原设备接口要求 6.1增加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须在既有的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整体道床基础上改制,利用既有的车号识别、数据传输、系统控制、检测棚、光缆等资源进行整合完成,需提供详细的实现方案和成功实施的案例证明。 6.2增加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的软件及数据库须与既有尺寸和擦伤系统兼容,需提供详细的实现方案和成功实施的案例证明。 6.3增加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的电气控制接口与既有系统兼容,满足既有系统的通讯协议,需提供详细的实现方案和成功实施的案例证明 7.其他要求 7.1利用既有整体道床基础进行升级,现有尺寸检测模块需保持不变,将擦伤检测模块移至检测棚的入库端(需对擦伤检测模块处的部分支撑墩进行改造),在原有擦伤检测模块处安装车轮深层次探伤模块 7.2将原有擦伤检测模块处的单轨支撑墩改造为专用的双轨支撑墩,并将轨道更换为探伤专用双轨。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或代理商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投标人须具备动车组车轮故障在线检测系统生产能力,并满足铁路总公司铁总运[2013]17号公布的技术条件,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要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产品应成熟可靠,在国内动车领域有运用业绩,投标者应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5年)期间所投同类产品交付动车领域使用至少三个供货业绩,及在动车所检出的三个以上的实际轮辋缺陷案例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须提供所完成业绩的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时提供现场应用视频); 5.投标人近两年(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设备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8.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20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12室(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结算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 投标人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见后)。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传真:021-51221718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12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传真:021-51221718
开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上海铁路局物资采购所 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02290021553 银行开户账号:1001215509300242446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021-5123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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