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轨道衡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17-06-22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ST-SYJS2017-003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06-20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62062330 | 招标联系人 | 张永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既有轨道衡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说明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既有轨道衡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客货保价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
2.2项目概况:将轨道衡改为动态单台面不断轨轨道衡。每台轨道衡拆除既有钢轨75米并重新铺设,轨枕采用钢筋混凝土枕(新Ⅱ型),扣件采用弹条Ⅰ型扣件。
2.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既有线施工业绩。
3.3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6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汇款,汇款需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至2017年7月12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1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2号415房间
邮编:110002
联系人:张永
电话(传真):024-62062373
电子邮件:jlth_zy@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
账号:580-2610168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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