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7-08-29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HTC-172312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08-28 |
招标联系电话 | 0451-82364710 82364715 | 招标联系人 | 崔喜风 郑焕海 周岩青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 ||
工程类型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已有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 工程概况
2号线二期工程是由一期工程的北延段和东延段两部分组成。北延段线路起自大连路,沿利民大道、宜春路、利民西三道街敷设,途径义乌小商品城、徐州路、四平路、宝安路、雪花路、北京路、南京路、学院路,终到2号线一期工程起点大学城站,长约9.8km,全部为地下线,共8站8区间,平均站间距1.22km。东延段线路起自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气象台站,沿公滨路敷设,途径香福路,终到民主村站,长约4.3km,全部为地下线,共3站3区间,平均站间距1.55km。设公滨路停车场1座,占地30ha,新建主变电所1座。
2号线二期工程东延段于2017年7月启动,2021年底建成,总工期四年半。2号线二期北延段于2019年启动征地拆迁及前期清障等工作,2020年7月启动施工,2023年底建成通车。
2.4 招标范围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北延段:大连路站至大学城站共计8站8区间;东延段:气象台站至民主村站共计3站3区间)、公滨路停车场及出入线工程勘察。
2.5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包括工程初、详勘及专项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配合业主开展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特性等专题研究。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勘察期:初勘报告递交时间:2018年4月中旬前;详勘报告递交时间:2018年6月前。
2.8 配合服务期
2.8.1 设计阶段配合周期:从所勘察工程开始设计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
2.8.2 施工阶段配合周期:从所勘察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9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第1标段:大连路站-义乌小商品城站-长青大街站-四平路站-(4站4区间)勘察及相关服务。
第2标段:宝安路站-雪花路站-南京路站-沈阳大街站-(4站4区间)勘察及相关服务。
第3标段:-香福路站-幸福中心小学-民主村站(3站3区间)、公滨路停车场、出入线勘察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无特殊说明,各标段要求一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中标必须在哈尔滨设置常设机构,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未特殊注明的均为加盖投标人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投标承诺书(原件1份);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营业执照;
(6)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7)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资质证书;
(9)投标人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
(1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4.4 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请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hljtendering.com.cn)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http://www.court.gov.cn/),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将被否决。
6.4 本次招标要求外省企业中标后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崔喜风 郑焕海 周岩青
电 话:0451-82364710 82364715
邮 箱:hljzb306@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190239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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