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监理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18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09-18 | |
招标联系电话 | 招标联系人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监理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监理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 已由 发改基础【2017】49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监理项目第二标段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枫林路站~东四线站),西起岳麓区枫林路站,东至长沙县东四线站,线路全长30.35km,设车站23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0座,其中文昌阁站至东郡站(7站6区间)已纳入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线路全长7.94km,设车站7座,均为地下车站)土建施工、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项目已于去年完成招标,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 2.4 工程造价: 二标段(西区):投资估算约3.5亿元 2.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费用 2.7 监理质量等级:(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枫林路站-东四线站新建共16站17区间(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工程7站6区间除外)施工期间的道路(含临时道路、永久道路恢复);交通设施(临时及永久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排水管、绿化(含树木移植、永久恢复);道路回填;电力管线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给水、燃气、通信等其他专业管线的沟槽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排水管道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因疏解工程造成的地面建构筑物的拆除及恢复等的监理。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监理项目第二标段(第二次)(西区):枫林路站-桐梓坡路站(不含),共9站9区间。第一标段已完成招标。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需提供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第二标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采用分阶段配备,基础阶段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后续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及业主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 / 专业 / 职称。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须以相同职位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监理业绩。入围业绩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并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监项目。。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 关键岗位人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 3.8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入围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时间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业绩工程总造价以合同中的工程总造价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3.11、说明 根据“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若出现其排名第一的两个标段中标金额相同的情形,则须选择暂定合同总价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的中标原则,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监理项目第一标段中标人不能参与第二标段(第二次)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 9月 17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