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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设计 招标公告

2017-09-20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9-19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设计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已经长沙市开福区有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2017]4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设计
1.2建设单位: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开发改[2017]429号文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完善捞刀河南岸的防洪水利功能,加快推
进城区路网的通达性,改善城市环境,开福区工务局拟实施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该项目设计属于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的配套工程,拟建道路下穿京广铁路处位于铁路里程K1558+036,交叉角为正交(90°)。新建框架桥为一孔12m(净宽)×5.0m(净高)×20m(长)。工程造价为4000万元。
 1.7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1.8设计周期:约50天,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铁路管理部门的审查、取得审查函,通过审查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须承担过一个(含)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小于2800万元的下穿或上跨铁路工程项目的入围设计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经铁路主管部门批准的审查函(如在广铁集团管内的为广铁师审函)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铁路主管部门批准的审查函文件(如在广铁集团管内的为广铁师审函)为准。
2.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与铁道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9 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  9  月 23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设计费
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进行报价。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  20  日9:00时(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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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周期: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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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9-19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设计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已经长沙市开福区有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2017]4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金河路下穿芙蓉路和铁路)设计
1.2建设单位: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开发改[2017]429号文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完善捞刀河南岸的防洪水利功能,加快推
进城区路网的通达性,改善城市环境,开福区工务局拟实施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该项目设计属于捞刀河南岸岸线整治及市政工程的配套工程,拟建道路下穿京广铁路处位于铁路里程K1558+036,交叉角为正交(90°)。新建框架桥为一孔12m(净宽)×5.0m(净高)×20m(长)。工程造价为4000万元。
 1.7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1.8设计周期:约50天,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铁路管理部门的审查、取得审查函,通过审查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须承担过一个(含)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小于2800万元的下穿或上跨铁路工程项目的入围设计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经铁路主管部门批准的审查函(如在广铁集团管内的为广铁师审函)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铁路主管部门批准的审查函文件(如在广铁集团管内的为广铁师审函)为准。
2.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与铁道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9 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  9  月 23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设计费
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进行报价。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  20  日9:00时(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