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长宁县高铁新区市政工程建设PPP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4201700033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9-22 16: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除外),以及上市的境外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成员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所需要的投融资能力的施工企业,省外注册企业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执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在2017年9月30日17:00前已实缴注册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投标人需提供3.5亿元及以上的银行授信额度或为本项目出具的3.5亿元及以上的贷款意向书。 5、 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大于2家,成员职责分工明确。 |
标书发售方式 |
招标文件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7-09-25 09:00到2017-09-29 16:30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标书发售地点 |
在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购买。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10-16 11:30 |
开标时间 |
2017-10-16 11:30 |
投标地点 |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开标地点 |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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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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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 长宁县安宁路一段88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831-4630207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 电 话:028-85136215,1350818108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先生 电 话:028-85136215,13508181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