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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监理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7-09-30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LLDJ2017-09-02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9-29
招标联系电话 0971-7199670 招标联系人 任晓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监理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299号),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施工图审核工作已完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拉萨西至拉萨、拉萨至协荣、柳吾线路所至拉萨南电气化改造、拉萨地区机务、车辆、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建、给排水、环保等相关属于拉林线批复范围内的所有代建工程。代建分界点(既有拉日线与新建拉林线分界)里程DK33+500(相应拉日线K33+500.043)。

2.2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按36个月安排。

    2.3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设计旅客列车速度:160 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米,困难1600米。

5)限制坡度:12‰。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系列。

8)牵引质量:3000吨。

9)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预留880米。

10)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LLDJJL标段)。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 没有青海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5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 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在铁路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213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均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正本首页,每本资格预审文件副本首页应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检察机关只出具的是电子版告知函,投标人可以使用彩色打印件,并加以说明)。

3.8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携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原件,配合招标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查询地点在招标人所在地)。

3.9 没有青海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10 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11 本次监理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7  10  9日至 2017  10  13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西宁东车辆段西侧100米新建楼(民和桥往东200米)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00 元。

6.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7 10  26 40 分至 2017 10  26  9  30分,递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0  26  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qhweb/)和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

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西宁东车辆段西侧100米新建楼(民和桥往东200米)

    编:810000                                  

  人:任晓兰

    话:0971-7199670                        

电子邮件:3049286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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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通

工程编号 LLDJ2017-09-02 公告发布日期 2017-09-29
招标联系电话 0971-7199670 招标联系人 任晓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监理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299号),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施工图审核工作已完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拉萨西至拉萨、拉萨至协荣、柳吾线路所至拉萨南电气化改造、拉萨地区机务、车辆、通信、信号、信息、电力、房建、给排水、环保等相关属于拉林线批复范围内的所有代建工程。代建分界点(既有拉日线与新建拉林线分界)里程DK33+500(相应拉日线K33+500.043)。

2.2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按36个月安排。

    2.3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设计旅客列车速度:160 公里/小时。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米,困难1600米。

5)限制坡度:12‰。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系列。

8)牵引质量:3000吨。

9)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预留880米。

10)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LLDJJL标段)。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拉萨地区相关代建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 没有青海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5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 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在铁路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213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均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正本首页,每本资格预审文件副本首页应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检察机关只出具的是电子版告知函,投标人可以使用彩色打印件,并加以说明)。

3.8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需保证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携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原件,配合招标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查询地点在招标人所在地)。

3.9 没有青海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10 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11 本次监理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7  10  9日至 2017  10  13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西宁东车辆段西侧100米新建楼(民和桥往东200米)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00 元。

6.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7 10  26 40 分至 2017 10  26  9  30分,递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0  26  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qhweb/)和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

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青藏铁路公司格拉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西宁东车辆段西侧100米新建楼(民和桥往东200米)

    编:810000                                  

  人:任晓兰

    话:0971-7199670                        

电子邮件:3049286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