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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2017-10-20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TJBD-2017-C-154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0-19
招标联系电话 022-24213608 招标联系人 刘梦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受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委托,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7-C-15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对天津市铁路在“十二五”期间的建设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存在问题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确定“十三五”发展思路、目标、客货运网络布局、“十三五”重点任务,并提出保障措施和建议,梳理分析中心城区至大港间市郊客流需求及现状铁路能力情况,研究新建线路和利用既有铁路等方案,提出中心城区至大港市郊铁路建设的推荐方案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80 8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8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18 到 2017-10-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须满足以上(1)(2)条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满足以上(1)(2)任一条件的不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7 15:30
2.开标时间: 2017-11-07 15:30
3.开标地点: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梦
2.联系方式:022-242136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安:1552260289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21360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10月31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52040140900000027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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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通

工程编号 TJBD-2017-C-154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0-19
招标联系电话 022-24213608 招标联系人 刘梦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受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委托,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路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市郊铁路设计方案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7-C-15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对天津市铁路在“十二五”期间的建设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存在问题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确定“十三五”发展思路、目标、客货运网络布局、“十三五”重点任务,并提出保障措施和建议,梳理分析中心城区至大港间市郊客流需求及现状铁路能力情况,研究新建线路和利用既有铁路等方案,提出中心城区至大港市郊铁路建设的推荐方案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80 8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8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18 到 2017-10-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须满足以上(1)(2)条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满足以上(1)(2)任一条件的不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7 15:30
2.开标时间: 2017-11-07 15:30
3.开标地点: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梦
2.联系方式:022-242136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安:1552260289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21360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10月31日17: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52040140900000027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