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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12-13 来源:基建通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CBL_20171213_1067501709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13
招标联系电话 0871-66014082 招标联系人 杨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1.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1.1 采购条件
本项目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 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 嵩明县人民政府 以 嵩政复〔2017〕67号 文批准了《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采购人是经 嵩明县人民政府 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概况
1.2.1.1建设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境内。
1.2.1.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路线 K0+000 起于嵩明县城嵩昆大道,止点K15+094.633 止于罗荣庄村东北侧,接蔡家村高铁站南侧场内道路,路线全长 15.1km。其中嵩明县城~官小路交叉口(K0+000-K7+800)段按双向八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 53.0米标准建设;官小路交叉口~高铁站(K7+800-K15+100)段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0.0米标准建设。具体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1.2.1.3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
1.2.1.4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是道路的维护使用,包括路面小修维护、路基的养护、沿线设施的养护、绿化管养,道路清扫保洁等。路灯灯杆广告的管理、公交站台的管理、管沟租赁的管理及综合服务区特许经营等。
1.2.1.5项目前期已完成内容:
本项目立项申请、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并获得相关批复,已完成PPP项目识别及准备阶段的工作,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批准。
1.2.1.6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工可投资估算约219194万元。
1.2.2采购范围
1.2.2.1本次采购范围为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1.2.2.2款。
1.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uild- Operate一Transfer,简称BOT)。由政府方授权的出资代表与依法选定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2.2.3嵩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代表为:嵩明县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
1.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1)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社会资本方出资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可作为项目资本金。
(2)项目资本金比例为工可批复总投资20%,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持股比例出资,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批到位。若资本金额度因融资需要等原因增加,则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现金)。资本金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拟向银行贷款,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收益权质押等形式融资方式解决,且融资风险由项目公司或者社会资本方股东承担。
1.2.2.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1.2.2.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项目其他权益归政府方所有(若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对于项目附属设施开发收益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的缺口部分,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1.2.2.7其他:
(1)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各级专项基金,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减少项目融资金额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减少政府补助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若政府申请到国开行等低息贷款时,有权对高成本资金进行置换。
(2)为加快项目推进,本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及后续相关工作由嵩明县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负责,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统一支付。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可以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1.2.3绩效目标
(1)工期目标:36个月。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的建设、运营养护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满足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规程、规范等。
1.2.4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1.2.5实施方式
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1.2.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1.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资格条件: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3.3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个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3.5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曾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参与(作为联合体成员)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的公路工程投融资项目或市政工程投融资项目。
1.3.6财务状况
申请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需提供2014年~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7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具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或信贷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1.3.8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1.3.9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应满足以下相关规定和资格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出资比例。
(3)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第1.3.1款、1.3.2款、1.3.6款、1.3.8款、1.3.9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第1.3.7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第1.3.3款、1.3.4款、1.3.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可(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可以累加。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注:本项目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1.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响应者,请于2017-12-12 17:16至2017-1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3.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1-04 09:00。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境保护局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嵩明县盟台西路169号
邮 编:6517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871-6791123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5楼
邮政编码:650217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871-66014082
传 真:0871-6356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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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建通

工程编号 CBL_20171213_1067501709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13
招标联系电话 0871-66014082 招标联系人 杨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说明

1.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1.1 采购条件
本项目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 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 嵩明县人民政府 以 嵩政复〔2017〕67号 文批准了《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采购人是经 嵩明县人民政府 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概况
1.2.1.1建设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境内。
1.2.1.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路线 K0+000 起于嵩明县城嵩昆大道,止点K15+094.633 止于罗荣庄村东北侧,接蔡家村高铁站南侧场内道路,路线全长 15.1km。其中嵩明县城~官小路交叉口(K0+000-K7+800)段按双向八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 53.0米标准建设;官小路交叉口~高铁站(K7+800-K15+100)段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0.0米标准建设。具体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1.2.1.3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
1.2.1.4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主要是道路的维护使用,包括路面小修维护、路基的养护、沿线设施的养护、绿化管养,道路清扫保洁等。路灯灯杆广告的管理、公交站台的管理、管沟租赁的管理及综合服务区特许经营等。
1.2.1.5项目前期已完成内容:
本项目立项申请、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并获得相关批复,已完成PPP项目识别及准备阶段的工作,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批准。
1.2.1.6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工可投资估算约219194万元。
1.2.2采购范围
1.2.2.1本次采购范围为嵩明县城至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1.2.2.2款。
1.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uild- Operate一Transfer,简称BOT)。由政府方授权的出资代表与依法选定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2.2.3嵩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代表为:嵩明县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
1.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1)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持有);社会资本方出资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可作为项目资本金。
(2)项目资本金比例为工可批复总投资20%,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持股比例出资,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批到位。若资本金额度因融资需要等原因增加,则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承担(现金)。资本金之外的项目建设资金拟向银行贷款,由项目公司通过项目收益权质押等形式融资方式解决,且融资风险由项目公司或者社会资本方股东承担。
1.2.2.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1.2.2.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项目其他权益归政府方所有(若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对于项目附属设施开发收益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的缺口部分,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1.2.2.7其他:
(1)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各级专项基金,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减少项目融资金额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减少政府补助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若政府申请到国开行等低息贷款时,有权对高成本资金进行置换。
(2)为加快项目推进,本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及后续相关工作由嵩明县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负责,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统一支付。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可以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1.2.3绩效目标
(1)工期目标:36个月。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的建设、运营养护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满足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规程、规范等。
1.2.4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1.2.5实施方式
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选的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1.2.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1.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3.1资格条件: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3.3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个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3.5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曾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参与(作为联合体成员)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亿元的公路工程投融资项目或市政工程投融资项目。
1.3.6财务状况
申请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需提供2014年~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7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具有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或信贷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1.3.8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1.3.9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申请人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应向采购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的,应满足以下相关规定和资格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出资比例。
(3)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第1.3.1款、1.3.2款、1.3.6款、1.3.8款、1.3.9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第1.3.7款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第1.3.3款、1.3.4款、1.3.5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即可(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可以累加。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注:本项目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1.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响应者,请于2017-12-12 17:16至2017-1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3.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1-04 09:00。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境保护局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嵩明县盟台西路169号
邮 编:651700
联 系 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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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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