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JYQT2017-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5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环水保前期已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243号)及国家水利部《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7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外银行贷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西、宾县、方正、得莫利、高楞、达连河、依兰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途经两市三县,线路全长343km。
2.3计划工期: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计划 2014年7月1日开工,2018年12月30日竣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2个标段: 哈佳环保标段(HJHB)、哈佳水保标段(HJSB)。
(1)哈佳环保标段(HJHB)主要工作内容:
咨询服务单位应收集、分析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了解工程概况和项目建设区域的基本生态特征,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开展现状调查,须明确专人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定期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为环保验收奠定基础。核查各参建单位编写的相关环保验收竣工文件,并开展验收工作的咨询服务。对本工程验收各个阶段,编制《环保静态验收报告》、《环保动态验收报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并负责实施环境保护监测,协助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技术审查。联系环保验收有关事宜,包括技术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及报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开展各阶段环评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和验收报告文件的编制,至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技术审查止。投标人应参阅国家、地方有关环境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相关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哈佳水保标段(HJSB)主要工作内容:
咨询服务单位应收集、分析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了解工程概况和项目建设区域的基本生态特征,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通过现场查勘,核查已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及质量,对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完善意见,为水保竣工验收奠定基础。核查各参建单位编写的相关水保验收竣工文件,并开展验收工作的咨询服务。对本工程验收各个阶段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技术评估,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协助本项目通过水保验收技术审查。联系水保验收有关事宜,包括技术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及报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开展各阶段水保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和验收报告文件的编制,至本项目通过水保验收技术审查止。投标人应参阅国家、地方有关环境的各项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相关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哈佳环保标段(HJHB)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其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中必须有"交通运输"类;哈佳水保标段(HJSB)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星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哈佳环保标段(HJHB)投标人在2015年1月-2018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工程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咨询工作;哈佳水保标段(HJSB)投标人在2015年1月-2018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铁路大中型项目或类似工程的竣工水保验收技术评估工作。
3.1.4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1.5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17年1 月~2018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00),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汇至账户: 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50 0070 1190 0684 9778,开户行:哈尔滨工行东直支行。须在汇款时注明购买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汇款,并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4.3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9时00分时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工程建设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号
邮编:150050
联系人:赵传辉 桑国辉
电话:0451-86436307 0451-86436311
传真:0451-86436307
电子邮件:hajiatl@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哈尔滨东直支行
账号:350 0070 1190 0684 9778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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