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征集2017年度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2017-08-29 来源:国家铁路局一、推荐条件
本次征集的成果包括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和铁路科技论文四类,成果须满足《办法》要求的条件,各成果时限要求如下。
铁路科技项目:已经完成研制、开发,并整体实际应用达1年,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铁路专利:在国内申报并已经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授权日期须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
铁路技术标准:标准实施时间1年以上,实施应用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铁路科技论文:论文发表时间2年以内(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单位通过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下载科技创新成果的推荐书电子版,各重大成果需要填写相应的推荐书。请访问以下链接:
http://www.nra.gov.cn/jgzf/kjfz/kycggl/201707/t20170718_41789.shtml
2.各推荐单位通过“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27.22.237,以下简称成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推荐,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随本通知发放。
3.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所推荐项目内容真实,所推荐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行业内无不良影响等说明,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⑵各推荐成果的纸质推荐书原件、副本各1份,申报书及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三、推荐时间
(一)网络推荐时间
1.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
2.铁路科技论文,网上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7日。
(二)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1.铁路科技项目、铁路专利、铁路技术标准,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3日。
2.铁路科技论文,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胜 13683266193
庄继武 010-51897872
技术咨询方式:陈剑波 1820145465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100891)
收件人:国家铁路局科法司综合处(请注明“重大成果推荐材料”)
附件: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http://img1.ally.net.cn/2017/0829/20170829014815249.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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