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2017-11-07 来源:国家铁路局
本文摘要:为做好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有关工作,现就征集铁路科技项目参评国家科技奖励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提名工作要求,结合国家铁路局《铁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7〕43号),为做好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的有关工作,现就征集铁路科技项目参评国家科技奖励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人选)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5.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7.曾推荐参加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推荐。
8.已经通过其它渠道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我局将不再重复推荐。
二、具体要求
1.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我局提名的项目完成单位(人选),应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电子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局,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1份。
电子材料及公函截至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
2.项目完成单位(人选)应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模板以国家奖励办公布的版本为准。国家铁路局网站(www.nra.gov.cn)科技管理栏目——科研成果管理中将转载相关内容。
3.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我局科技与法制司,项目提名书(含主要附件)一式2份,包括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材料。未通过我局提名的,提名书退回申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庄继武010-51897872
电子邮件:zhuangjiwu@126.com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
2017年11月6日
相关文章
- 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通信信号设备雷击试验方法》2018-01-30
- 国家铁路局发布《钢轨测温计校验仪校准规范》2018-01-11
- 国家铁路局发布《公路与市政工程下穿高速铁路技术规程》2018-01-05
-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2017-12-20
-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六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