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8-01-3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文摘要:近日获悉,中国铁路总公司、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送的《关于报送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7〕6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近日获悉,中国铁路总公司、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报送的《关于报送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7〕6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布局,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同意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调整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北起云桂铁路弥勒站,途经弥勒市、开远市,南至红河州蒙自市,新建正线弥勒至红河机场站约107公里,共设5座车站。同步新建弥勒下行疏解线7公里,改建既有蒙自至河口铁路约4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30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15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136.2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32亿元,动车组购置费4.2亿元。
本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筹资建设,总投资136.2亿元,资本金占85%,计116亿元。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55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云南省出资6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16.3亿元),使用已安排的专项建设基金和省、州财政性资金解决。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出资各方对滇南铁路公司增资扩股,相应调整股比。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滇南铁路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建设工期6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本项目与云桂铁路、蒙自至河口铁路等既有铁路及相关路网衔接。
(二)有序推进铁路客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结合城市规划,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强化与其他交通方式、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
(三)严格按批复要求落实地方出资,并将地方政府出资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南方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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