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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轨道交通 哪些物品不能带?

2019-01-10 来源:滨海时报
本文摘要:春运马上就要到了,在春运前夕乘坐轻轨、地铁的人也会明显增多。在乘坐轨道交通时,民用枪、样品枪、仿真枪等枪支类物品;有毒害、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属于禁止携带品。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白酒限量携带。如果在携带这些物品过安检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春运马上就要到了,在春运前夕乘坐轻轨、地铁的人也会明显增多。在乘坐轨道交通时,民用枪、样品枪、仿真枪等枪支类物品;有毒害、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属于禁止携带品。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白酒限量携带。如果在携带这些物品过安检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仿真枪坚决不能带
 
  网友谷先生:我的儿子今年八岁,平时特别喜欢玩具枪,过年回家我想把朋友送给孩子的一把仿真玩具枪带回去,请问这样的枪能通过安检吗?
 
  天津星伦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说,为维护全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市民乘客乘车安全,天津市公安局会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修定了《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试行)》。该规定中明确,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仿真枪等。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等。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均属于禁止携带品。
 
  有些物品限量携带
 
  市民刘女士:现在乘坐地铁、轻轨检查非常严格,而且有些携带的物品也是有数量限制的,具体哪些物品限量携带?
 
  曹律师说,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乘客除了不能携带有毒害、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等外,还不能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另外,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白酒不得超过2件(含2件)累计不超过2公斤且包装完好;其他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以上也需要限量携带。
 
  不服安检将被依法处理
 
  市民段先生:马上要回家过年了,大家难免大包袱小行李的带一堆东西,过安检时与安检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冲突会被处理吗?
 
  曹律师说,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选择安全检查服务企业承担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人员对进入轨道交通乘车区域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对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的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应当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拒不接受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拒不出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如果在乘坐轨道交通时发生了阻碍列车正常运行;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攀爬或者跨(穿)越高架、围墙、护栏(网)、闸机、屏蔽门等设施,醉酒者、传染病患者、无监护人陪伴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携带动物,充气气球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进站、乘车;吸烟,动用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向轨道交通区域内抛掷杂物、垃圾;乞讨,躺卧,踩踏车站及车厢内的座席;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悬挂物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设摊、卖艺、健身、派发物品、广告宣传、从事销售等行为;未经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等;占用消防、疏散等专用通道;使用滑板、轮滑鞋;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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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轨道交通 哪些物品不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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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运马上就要到了,在春运前夕乘坐轻轨、地铁的人也会明显增多。在乘坐轨道交通时,民用枪、样品枪、仿真枪等枪支类物品;有毒害、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属于禁止携带品。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机、白酒限量携带。如果在携带这些物品过安检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仿真枪坚决不能带
 
  网友谷先生:我的儿子今年八岁,平时特别喜欢玩具枪,过年回家我想把朋友送给孩子的一把仿真玩具枪带回去,请问这样的枪能通过安检吗?
 
  天津星伦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说,为维护全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市民乘客乘车安全,天津市公安局会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修定了《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试行)》。该规定中明确,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仿真枪等。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等。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均属于禁止携带品。
 
  有些物品限量携带
 
  市民刘女士:现在乘坐地铁、轻轨检查非常严格,而且有些携带的物品也是有数量限制的,具体哪些物品限量携带?
 
  曹律师说,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试行)》规定,乘客除了不能携带有毒害、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等外,还不能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另外,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超过120毫升;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白酒不得超过2件(含2件)累计不超过2公斤且包装完好;其他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以上也需要限量携带。
 
  不服安检将被依法处理
 
  市民段先生:马上要回家过年了,大家难免大包袱小行李的带一堆东西,过安检时与安检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冲突会被处理吗?
 
  曹律师说,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通过招标投标等方式选择安全检查服务企业承担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人员对进入轨道交通乘车区域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有关人员应当配合。对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的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应当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拒不接受检查、强行进站或者拒不出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如果在乘坐轨道交通时发生了阻碍列车正常运行;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攀爬或者跨(穿)越高架、围墙、护栏(网)、闸机、屏蔽门等设施,醉酒者、传染病患者、无监护人陪伴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携带动物,充气气球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进站、乘车;吸烟,动用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向轨道交通区域内抛掷杂物、垃圾;乞讨,躺卧,踩踏车站及车厢内的座席;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悬挂物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设摊、卖艺、健身、派发物品、广告宣传、从事销售等行为;未经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等;占用消防、疏散等专用通道;使用滑板、轮滑鞋;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