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2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标准 8月起施行
2020-06-08 来源:半岛记者
本文摘要: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资料管理标准》(DB37 T5160-2020,以下简称《资料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规程》(DB37 T5163-2020,以下简称《评估规程》)等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两项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将助力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资料管理标准》(DB37/T5160-2020,以下简称《资料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规程》(DB37/T5163-2020,以下简称《评估规程》)等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两项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将助力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资料标准》共7章,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资质资格、履约管理、周边环境调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预警报警及消警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技术方案管理、安全防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用电、消防安全、设备管理、安全技术资料编制与组卷等内容,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资料管理职责,规范了安全管理行为标准。《资料标准》的发布,将解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可追溯性等问题,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作用。
《评估规程》共8章,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既有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划分为施工前、施工中(应急)、施工后三个阶段,明确了轨道交通工程不同施工阶段各类建(构)筑物鉴定评估技术要求。对沿线既有建(构)筑物开展鉴定评估工作,能够有效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能够有效减少施工引起的与周边环境的纠纷、争议。《评估规程》的发布,对规范山东省轨道交通沿线既有建(构)筑物的鉴定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极大方便了居民出行,对治霾、治堵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真正的民生工程。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牢固树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把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深化推进标准化改革,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加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标准编制速度,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和重要引领作用,为住建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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