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抚示范区“十四五”时期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公示稿)
2021-12-20 来源: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本文摘要: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沈...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沈抚示范区“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规划目的
“十四五”期是沈抚示范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是综合交通运输融合发展、结构优化的提升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起步期,要推动交通运输由积极适应向主动引领转变、由相对独立向一体化融合转变、由强调规模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保持较强的投资规模强度,综合运输服务需进一步提质增效。依据《沈抚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沈抚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省相关规划,特编制此专项规划。
二、规划要点
服务大局,先行引领。支撑保障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服务沈抚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示范和扩大开放,充分考虑科技发展、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适度超前谋划,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官作用。
融合开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示范区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沈抚同城化中的枢纽与通道作用。促进交通运输与相关产业、城镇布局融合发展。统筹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科技赋能,改革创新。推动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制度、政策、管理方式创新,探索新动能新模式,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要素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人民满意,安全绿色。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居民出行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促进货运物流集约化、组织化、高效化。
三、发展定位
东北地区新城交通建设的样板标杆。以建设快速路、快速公共交通、智慧交通和慢行交通为核心,打造与城市空间结构融合发展的“便捷、高效、绿色、宜人”的高质量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板,树立高质量发展的东北标杆。
全省交通同城化发展的创新示范。交通运输同城化发展走在全省前列,重点形成与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同城化出行联系,在同城化快速路、同城化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体系、客运服务质量创新提升等方面率先突破,为全省其他地区同城化交通建设树立典范。
示范区快速建设发展的先行引领。以交通运输率先发展、创新发展支撑引领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枢纽经济、旅游经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效益提升。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加快建设功能完备、布局完善、能力充分、结构优化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综合交通网络便捷高效,综合交通枢纽一体衔接,综合交通服务品质卓越。基本建成以快速轨道交通和快速路为骨干的“双快”城市交通体系,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为主体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复合型城际交通走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智慧、绿色、平安、共享交通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交通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与水平适度超前经济社会发展。
五、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项目71项,其中城市道路项目33项,里程90.5公里;轨道交通项目5项,里程47.1公里;常规公交线路21条,里程195公里;普通公路及农村项目7项,里程511公里;高速铁路客站项目1项、交通枢纽场站项目19项,智慧公交项目2项。
项目总投资规模约68亿元,按项目类型划分,其中城市道路项目30.6亿元、普通公路及农村公路项目3.7亿元、轨道交通项目23.4亿元、常规公交项目1.6亿元、高铁客站5.2亿元、枢纽场站项目3.5亿元,智慧公交项目435万元。
六、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
七、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八、组织编制单位
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电话
024-67980116
十、意见收集方式
将建议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fqjtk679801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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