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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加快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

2022-02-28 来源:新浪
本文摘要: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市铁投集团了解到,《嘉兴市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市铁投集团了解到,《嘉兴市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该《意见》是嘉兴市首个推进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的政策,将推动我市加快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全力推动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意见》将于3月21日起施行。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规划管理、土地供应、出让资金使用管理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嘉兴市区包括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在内的多种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包括车站、车辆基地、停车场等轨道交通场站及设施。
 
  根据《意见》,嘉兴将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基本思路,加强规划统筹,完善政策配套,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形成运用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支撑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发展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和轨道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规划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嘉兴将加强规划引导,明确在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阶段,同步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规划研究;加强复合利用,对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实施立体开发,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停车配比、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在制定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基础上,依据站点及车辆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结合方案,确定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为综合开发提供依据。
 
  根据《意见》,嘉兴将根据轨道交通项目站点及车辆基地建设进度,以及土地开发程度和年度用地规模、结构、时序,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轨道交通各类用地需求,将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用地列入出让计划。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用地依据规划条件明确用地空间,可以实行分层供应、分层登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能力要求的特殊性,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用地公开出让时,可带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行技术能力资格条件供应土地。
 
  “通过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既能集聚客流、业态,带动区域发展,又能带来一定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形成建设、运营与场站综合开发的联动机制,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市铁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将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促进轨道交通规划和综合开发协同发展,按照TOD理念引导高强度综合开发,体现“功能混合、立体复合、生态宜居”的规划理念,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下一步,市铁指、市铁投集团将依据《意见》积极推进轨道沿线场站综合开发,以庆丰路车辆基地作为载体,加快推动嘉兴首个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建设,同时也将进一步梳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综合开发的思路,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规划布局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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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加快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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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市铁投集团了解到,《嘉兴市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暂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该《意见》是嘉兴市首个推进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的政策,将推动我市加快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全力推动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意见》将于3月21日起施行。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规划管理、土地供应、出让资金使用管理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嘉兴市区包括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在内的多种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包括车站、车辆基地、停车场等轨道交通场站及设施。
 
  根据《意见》,嘉兴将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基本思路,加强规划统筹,完善政策配套,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形成运用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支撑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发展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和轨道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规划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嘉兴将加强规划引导,明确在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阶段,同步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规划研究;加强复合利用,对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实施立体开发,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停车配比、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在制定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基础上,依据站点及车辆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结合方案,确定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为综合开发提供依据。
 
  根据《意见》,嘉兴将根据轨道交通项目站点及车辆基地建设进度,以及土地开发程度和年度用地规模、结构、时序,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保障轨道交通各类用地需求,将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用地列入出让计划。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用地依据规划条件明确用地空间,可以实行分层供应、分层登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能力要求的特殊性,站点及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用地公开出让时,可带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行技术能力资格条件供应土地。
 
  “通过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既能集聚客流、业态,带动区域发展,又能带来一定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形成建设、运营与场站综合开发的联动机制,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市铁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将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性作用,促进轨道交通规划和综合开发协同发展,按照TOD理念引导高强度综合开发,体现“功能混合、立体复合、生态宜居”的规划理念,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下一步,市铁指、市铁投集团将依据《意见》积极推进轨道沿线场站综合开发,以庆丰路车辆基地作为载体,加快推动嘉兴首个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建设,同时也将进一步梳理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综合开发的思路,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规划布局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