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2022-07-12 来源:大洋网
本文摘要: 本月正式印发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将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近期对这一政策...
本月正式印发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将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近期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乘客守则对9种影响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其中在列车内进食,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据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介绍,目前,佛山已开通广佛地铁线、佛山地铁2号线、南海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铁线路的日均客流量早已超过60万人次。为了弥补相关管理漏洞,加强乘客行为的规范管理,加快制定统一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乘客守则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工作前期,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搜集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新政,以及北京、上海、广州、南宁、厦门等其他城市已经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多次内部讨论以摸清佛山城市轨道交通乘客管理过程中亟需明确、完善的内容,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政策方向。
此次印发的乘客守则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乘车凭证范围、票务管理、特殊人群乘车规定、可携带和禁止携带物品、乘客禁止行为、乘客责任与义务等。关于特殊乘车人群的规定方面,乘客守则提出,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乘车,确立儿童乘车优惠政策。此外,还规定高龄老人、学龄前儿童、醉酒者、精神病患者、突发疾病人员、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搭乘城市轨道交通时由至少一名健康成年人陪同,并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以获得相应帮助。
针对乘客携带的行李,乘客守则明确规定,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千克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无需另付车费;另外,还明确了乘客禁止携带的物品范围,包括超出总重量超过30千克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危险品,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枪械弹药、管制刀器具、爆炸物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活禽、宠物,运货平板推车、自行车、电动类车辆等,同时针对部分禁止携带物品作出了例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乘客守则明确对14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其中较为典型的行为包括: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插座,擅自移动、遮盖安全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擅自进入驾驶室、轨行区等禁入区域,损害或毁坏轨道、隧道、车站等设备,追逐打闹、滋事斗殴、醉酒闹事、点燃明火,非法拦截列车,阻挡车门、站台门的正常开启或关闭,强行上下车等。此外,还对9种影响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其中较为典型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设点经营、乱摆卖,吸烟(含电子烟)、随地吐痰、便溺等,乱涂、乱写、乱画或未经许可悬挂、张贴物品,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大声喧哗、弹奏乐器或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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