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世界轨道交通资讯网
首页 -> 资讯 > 企业资讯 > 内容

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007-09-03 来源:人民铁道报 作者:林晓莺
本文摘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铁道部9月1日召开全路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进行全面部署,并就进一步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铁道部9月1日召开全路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进行全面部署,并就进一步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加强和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铁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彭开宙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亚东在会上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2004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颁布以来,铁路运输安全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于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和谐铁路建设,促进铁路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条例》涵盖了事故分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事故赔偿和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力推动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铁道部组织修订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和《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四部规章,并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与《条例》同步施行。

    会议全面分析了与《条例》配套的新颁《救规》和《事规》的主要变化和特点。
               
    新《救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和特点:涉及范围大大拓展,不仅适用于国家铁路管辖范围的事故救援,而且适用于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铁路行业范围;不仅适用于行车事故的救援,而且适用于其他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救援;事故救援工作制度更加规范;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救援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责任追究。
               
    新《事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和特点:将原《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伤亡事故处理规则》《火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进行了整合,适用范围大大拓展;事故等级划分及构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事故调查处理主体、程序及统计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严格管理,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和四个部级规章提出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条例》根据铁路运输特点和管理体制现状,将全行业的重点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权赋予了铁道部和铁路管理机构两级机关,真正体现了政府职能。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要转变观念,明确职能,各负其责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正确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根据《条例》的授权,安全监管办增加了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职责。铁道部明确了安全监管办主任由各铁路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应急管理、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和法律事务工作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三是抓紧清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部、局两级机关要继续清理与《条例》和两个新《规则》有关的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
               
    四是加强与合资、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所在企业的协调沟通。各铁路管理机构要尽快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邀请监管范围内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所在企业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认真学习《条例》和《事规》《救规》以及《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的具体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具体办法,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实施救援,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next]

   五是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各铁路局负责组织,重点对本单位车、机、工、电、辆、客、货、建设、安全监察等各有关部门,各铁路办事处,各基层单位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管内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所在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六是全力维护新规章的权威和严肃性。各级安监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性定责;各级专业部门要加大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力度,进一步提升行车设备质量。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条例》和新规章实施的良好环境。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各种宣传形式,促进各级干部职工学习、了解《条例》和新规章,自觉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和设备质量标准。
               
    彭开宙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特别是运输一线的每位职工,增强全路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二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三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确保当前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四是统筹兼顾抓好运输工作,继续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温家宝总理8月29日在国务院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刘志军部长的要求,胡亚东对当前铁路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抓好铁路运输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运输安全特别是提速安全的持续稳定。二是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把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引向深入。三是全面强化提速安全基础,提高动车组列车运行质量,彻底排查整治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等设备隐患,确保设备质量动态稳定达标。四是统筹兼顾,全面抓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干部添乘检查和包保制度。六是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工作。七是建立安全监察系统包保检查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部总调度长安路生参加会议。

相关文章

专  题
 
 
 
封面人物
市场周刊
2024-04
出刊日期:2024-04
出刊周期:每月
总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
 
 
 
 

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人民铁道报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铁道部9月1日召开全路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进行全面部署,并就进一步搞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依法加强和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铁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彭开宙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亚东在会上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2004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颁布以来,铁路运输安全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于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和谐铁路建设,促进铁路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条例》涵盖了事故分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事故赔偿和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力推动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铁道部组织修订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和《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四部规章,并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与《条例》同步施行。

    会议全面分析了与《条例》配套的新颁《救规》和《事规》的主要变化和特点。
               
    新《救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和特点:涉及范围大大拓展,不仅适用于国家铁路管辖范围的事故救援,而且适用于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铁路行业范围;不仅适用于行车事故的救援,而且适用于其他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救援;事故救援工作制度更加规范;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救援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责任追究。
               
    新《事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和特点:将原《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伤亡事故处理规则》《火车与其他车辆相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进行了整合,适用范围大大拓展;事故等级划分及构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事故调查处理主体、程序及统计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严格管理,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和四个部级规章提出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条例》根据铁路运输特点和管理体制现状,将全行业的重点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权赋予了铁道部和铁路管理机构两级机关,真正体现了政府职能。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要转变观念,明确职能,各负其责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正确履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根据《条例》的授权,安全监管办增加了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职责。铁道部明确了安全监管办主任由各铁路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应急管理、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和法律事务工作的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三是抓紧清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部、局两级机关要继续清理与《条例》和两个新《规则》有关的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
               
    四是加强与合资、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所在企业的协调沟通。各铁路管理机构要尽快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邀请监管范围内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所在企业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认真学习《条例》和《事规》《救规》以及《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的具体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具体办法,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实施救援,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next]

   五是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各铁路局负责组织,重点对本单位车、机、工、电、辆、客、货、建设、安全监察等各有关部门,各铁路办事处,各基层单位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管内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所在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六是全力维护新规章的权威和严肃性。各级安监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性定责;各级专业部门要加大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力度,进一步提升行车设备质量。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条例》和新规章实施的良好环境。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各种宣传形式,促进各级干部职工学习、了解《条例》和新规章,自觉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和设备质量标准。
               
    彭开宙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特别是运输一线的每位职工,增强全路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二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三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确保当前运输安全的持续稳定。四是统筹兼顾抓好运输工作,继续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温家宝总理8月29日在国务院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刘志军部长的要求,胡亚东对当前铁路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抓好铁路运输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运输安全特别是提速安全的持续稳定。二是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把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引向深入。三是全面强化提速安全基础,提高动车组列车运行质量,彻底排查整治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等设备隐患,确保设备质量动态稳定达标。四是统筹兼顾,全面抓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干部添乘检查和包保制度。六是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工作。七是建立安全监察系统包保检查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部总调度长安路生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