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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出台五项措施规范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2007-09-25 来源:人民铁道报 作者:高李鹏
本文摘要:记者从全国铁路科技大会上了解到,为规范、支持铁路系统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铁道部近日出台了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技术引进消
记者从全国铁路科技大会上了解到,为规范、支持铁路系统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铁道部近日出台了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由铁道部或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订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加强对引进技术工作的咨询和评估,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明确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把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是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定期调整鼓励引进技术目录。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研究提出铁路行业需要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目录,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目录。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和制造技术,并支持国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
               
    三是限制盲目、重复引进。研究提出铁路行业限制进口、禁止进口技术目录,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定期调整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四是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铁道部科研开发计划要重点支持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铁道部优先采购范围。
               
    五是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铁路重大装备的引进,铁道部要吸收有关制造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支持由产学研联合组建的技术平台,承担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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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出台五项措施规范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人民铁道报

记者从全国铁路科技大会上了解到,为规范、支持铁路系统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铁道部近日出台了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由铁道部或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订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加强对引进技术工作的咨询和评估,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明确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把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是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定期调整鼓励引进技术目录。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研究提出铁路行业需要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目录,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目录。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在进口装备的同时,应当引进先进设计和制造技术,并支持国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实现本地制造。
               
    三是限制盲目、重复引进。研究提出铁路行业限制进口、禁止进口技术目录,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定期调整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四是对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铁道部科研开发计划要重点支持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纳入铁道部优先采购范围。
               
    五是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铁路重大装备的引进,铁道部要吸收有关制造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支持由产学研联合组建的技术平台,承担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