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擅自进入地铁隧道今后将可能“法办”
2008-01-03 来源:北青网 作者:未知因为好奇按下地铁车厢紧急制动按钮、拿走安全锤这些看似“小错”的行为今后将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昨日,记者从首都之窗网站公布的新一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中发现,市政府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对妨碍地铁正常运营和安全的行为明确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被禁止的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包括:拦截列车,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