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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今起严查危险品 强行进站者移交公安

2008-06-11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作者:未知
本文摘要:随着奥运日益临近,地铁安保工作逐步升级,全线增加了保安数量,每天24小时巡查。即日起,地铁公司还将在全线各车站对携带危险物品的乘客进行专项检查,强行进站者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

随着奥运日益临近,地铁安保工作逐步升级,全线增加了保安数量,每天24小时巡查。即日起,地铁公司还将在全线各车站对携带危险物品的乘客进行专项检查,强行进站者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此次检查依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第三章运营管理之第二十二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进站、乘车。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强行进站或拒不出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汽油、煤油、油漆、酒精等易燃物品;鞭炮、烟花、雷管、导火索等易爆物品;氰化物、砒霜、敌敌畏等有毒物品;硫酸、盐酸、双氧水、苛性钠等腐蚀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危险物质。为使车站每个角落都在监控范围内,地铁公司除安装摄像头外,还将地铁车站的垃圾桶换成透明型桶,以便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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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今起严查危险品 强行进站者移交公安

人民网·天津视窗

随着奥运日益临近,地铁安保工作逐步升级,全线增加了保安数量,每天24小时巡查。即日起,地铁公司还将在全线各车站对携带危险物品的乘客进行专项检查,强行进站者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此次检查依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第三章运营管理之第二十二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进站、乘车。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的乘客,应当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强行进站或拒不出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本次检查的范围包括:汽油、煤油、油漆、酒精等易燃物品;鞭炮、烟花、雷管、导火索等易爆物品;氰化物、砒霜、敌敌畏等有毒物品;硫酸、盐酸、双氧水、苛性钠等腐蚀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危险物质。为使车站每个角落都在监控范围内,地铁公司除安装摄像头外,还将地铁车站的垃圾桶换成透明型桶,以便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