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乌精二线S1 标段甲控物资(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
2008-04-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陈晶晶 浏览次数:一、招标人
名 称:中铁电化局西铁建设公司乌精二线S1合同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新疆奎屯火车站西区单身楼中铁电化局乌精二线S1标指挥部
邮 编:833200
联系人:巨 龙 15909921395
传 真:0992-7322302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兰新线乌鲁木齐西至精河段增建二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1120号)。
7.依据《改建铁路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施工招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乌西至精河增建第二线工程,全长381.417km,设16个车站,大桥2971.950延长米,中桥1843.03延长米,小桥494.92延长米, 2009年1月竣工。
四、本次招标范围:
兰新铁路乌精段增建二线工程S1标段甲控物资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的采购。
五、 本次招标物资的标包(见附件)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工期要求
乌精二线工程自2007年4月开工至2009年1月竣工。本次甲控物资招标要求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乌精二线施工进度的需要。
八、质量要求
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必须采用通过铁道部评审的THDS-A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九、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THDS)设备必须通过铁道部主管部门技术评审,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技术规格要求,并按规定的程序通过技术审查,才能作为合格的设备及服务进行投标。
3.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铁路提速主要干线或国家重点铁路工程中使用过三年以上。
4.新增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THDS)设备必须与既有设备兼容。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十、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2008年4月22日—28日
2、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2008年4月29日-5月7日10:00-17:00
地址:新疆奎屯火车站西区中铁电化局乌精二线S1标指挥部
包件1的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费用均现金或电汇。
电汇地址:
招标人单位:中铁电化局西铁建设公司乌精二线S1标工程指挥部
开户银行: 新疆奎屯市建行火车站分理处
帐 号:65001657200052500169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招标文件电汇凭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
3、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标包,起有效期为自开标有效期截止时起30天(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电汇到帐)
4、交纳场地费(由招标单位代收)
每个投标人的场地费(现金支付)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人代收统一交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开标前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91-7922706。电汇地址同上。
5、质疑时间:5月8日16: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5月9日18:00前招标人以补遗书的方式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6、递交招标文件的时间:2008年5月21日9:00---9:30时。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逾期按弃标处理。
十一、开、评标:
1、开标时间:2007年5月21日9:30时。
2、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
文件下载:乌FJ.rar
相关文章
- 太中银铁路ZQ-II标段甲控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2010-11-24
- 代发“喀和铁路S1标段甲控材料(外加剂、钢材水泥、粉煤2009-02-04
- 代发“喀和铁路S2标段甲控材料(外加剂、钢材、水泥、粉2009-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