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京石铁路客运专线JS-2标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08-09-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号:JS2008-06
二、招标人:中铁一局京石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京石客运专线JS2标段物资招标)
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南大街79号
招标办公室地址:河北省高碑店市南大街79号
(中铁一局京石铁路客专项目经理部109#物设部109)
邮 编:074000
联系人:杜天民 刘春宝
联系电话:15530260005 15530260509
0312-6390175
传 真: 0312-6390174
三、工程概况
京石客运专线北起我国首都北京,南至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线路经过北京市所辖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房山区、河北省涿州市、保定市、石家庄市。线路全长283.672km。本标JS-2标段线路位于涿州市至保定市,标段长度达91.9km,桥梁长81.6km,箱梁制梁场4个,制架箱梁2447孔;无砟道床179.489km;路基10.3km,管段内混凝土数量大。
本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改移道路、三电改迁防护、路基、桥涵、无碴轨道、贯通线接地、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等。
开工日期2008年8月1日,历时33个月,竣工日期2011年5月15日。
四、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5.铁道部第8号令《铁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6.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文)
7、根据《京石铁路客运专线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条件》和《京石铁路客运专线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
8、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议标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厂商;
(2)投标人对所投包件实行一包一投;
六、招标物资分包清单
粉煤灰—4包
其中:
到站,JS2-1.1河北省涿州市、高碑店市1包:116000吨;
到站,JS2-1.2河北省高碑店市、定兴县1包:120000吨;
到站,JS2-1.3河北省定兴县、徐水县1包: 120000吨;
到站,JS2-1.4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1包: 116000吨;
七、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必须符合《京石铁路客运专线甲控物资合格供应商条件》。
3.粉煤灰生产厂年生产能力必须在25万吨以上。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验,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供应业绩。
4. 粉煤灰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代理商代理的粉煤灰必须年产量25万吨以上的产品。所有代理商须有三年以上良好的供应业绩,并在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过同类物资代理良好业绩。
5、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証。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生产企业或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八、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根据下述信息购买标书。
1.自发布公告至2008年10月5日18点前,申请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注明所投包件,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投标人可于2008年10月6日-10月10日到河北省高碑店市南大街79号(中铁一局京石客专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需提供电子版的单位另交500元)标书售出后恕不退换,购买标书时需携带投标申请表。
3.招标人的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高碑店支行
帐 号: 8381199108099001
九、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08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8:00前电传给招标人(传真:0312-6390174),过时不受理。
十一.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当面递交到河北省高碑店市南大街79号(中铁一局京石客专项目部四楼会议室),在此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中铁一局京石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将于2008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在河北省高碑店市南大街79号(中铁一局京石客专项目部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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