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建管物资采购招标进场交易
2008-09-2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JW2008-029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南端,含引入北京、天津、济南、徐州、上海枢纽等相关配套工程。招标人拟对本项目所需系杆拱、外加剂、钢板等建管物资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建设资金。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8.《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9.招标计划批复文件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7〕1296号);
10.《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80号)。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三、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系杆拱、外加剂、钢板各包件数量、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请下载)
四、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8年9月2日~2008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②发售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派代表携带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交易卡的潜在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查询办理手续。标书售价详见附表。
④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9月22日上午8:30~10:00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①时间:2008年9月22日上午10:00;
②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五、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
联 系 人: 王明东
电 话: 010-51827330,010-51876764,010-51876766
传 真: 010-51821147
附件下载:JW2008-029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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