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南京南站站场及相关工程站前工程
2008-10-2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 称:上海铁路局南京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
邮 编:210012
联系人:蔡顺根、张健
联系电话:(市)025-85830222、025-85830297
传 真:(市)025-8583020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关于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91号);
4.《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委托南京枢纽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即设管理框架协议书》(京沪服-2007-07);
5.《关于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561号);
6.铁道部《关于开工建设南京枢纽大胜关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的批复》(铁计函〔2006〕573号);
7.《关于南京枢纽南京南站站场及相关工程站前工程第三批甲供物资(钢板)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8]73号)
三、招标项目
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南京南站站场及相关工程站前工程
招标物资:钢板;数量:1157吨。
四、包件划分情况
本次对甲供物资工程用钢板进行招标,具体为以下一个包件:
QG-1包件:钢板
五、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2008/2009年度,分期分批供货,具体时间、地点在合同中约定。
六、招标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进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七、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
4.必须具有同类投标物资近两年以上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5.本次招标物资可以接受代理公司或供应商投标。
6.生产厂和生产厂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7.生产厂商仅只能授权1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所有被授权代理商均被拒绝投标。
八、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①2008年10月20日-24日进行公告;潜在投标人于2008年10月 24日17:00前,将投标申请表(分交表三)传真至上海铁路局南京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传真:025-85830201);
②发售招标文件:10月27 日-10月31 日(双休日除外)8:30~11:00、14:00~16:00在上海铁路局南京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尤家凹8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标书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分交表三);
购买本次物资招标文件每包件人民币8000元(不予退还),电汇至上海铁路局南京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不受理现金支付),账号:32001595246052500961;开户行:建行建宁路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每包件人民币65000元(无息),开标前五日电汇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账号:31001519300055659542,开户行:建行闸北支行。(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8年11月 18日上午8:30~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12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3.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11月 18日上午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召开物资招标开标会,并在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办、监察处监督下进行开标、评标。
4.上述时间安排若有变化,招标人将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及相关网站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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