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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长春客运段洗衣厂改造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10-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工程概况、规模   洗衣厂、污水设备间、污水处理池、格栅间、室外给排水管路、室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等项目改造。   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STJS2008-42
  一、招标项目:长春客运段洗衣厂改造工程
  二、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李天文
    电      话:0431-86122510(市电)、0324-22510(路电)
    传      真:0431-86122510(市电)、0324-22510(路电)
  电子信箱: cczhbltw@163.com
  开户银行:市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22001470300055005448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沈阳通达设计有限公司2008年9月编制的《长春客运段洗衣厂改造工程施工设计》设计文件;
  3.局计划统计处2008年6月12日下发的《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2008年更新改造调整计划》;
  4.局计划统计处下发的《关于长春客运段洗衣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计改〔2008〕95号);
  5.局概预算审查所于2008年8月28日下发的《长春客运段洗衣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概算〔2008〕157 号);
  6.局概预算审查所于2008年10月14日确定工程造价为:872.6万元;
  7. 局建设管理处2008年10月21日关于《长春客运段洗衣厂改造土建工程招标计划》的批复(建综〔2008〕167号)。
  四、资金来源:铁路局更改资金
  五、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规模
  洗衣厂、污水设备间、污水处理池、格栅间、室外给排水管路、室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等项目改造。
  本工程总工期:3个月。
  六、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七、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八、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主要日期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各投标人请于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现金到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2、递交投标文件:2008年11月18日8:00~8:30(北京时间),地点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37号)。
  3、开标会:2008年11月18日8:30整(北京时间),地点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十、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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