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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沿线区域电子地图采购招标公

2008-11-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本招标项目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沿线区域电子地图采购已由铁道部《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资金,
招标编号:000380

  本招标项目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沿线区域电子地图采购已由铁道部《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公告如下。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5《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1.6《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265号);
  1.7《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沿线区域电子地图采购招标的请示》(京沪高速[2008]159号);
  1.8 《关于对<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沿线区域电子地图采购招标的请示>的批复》(部招标办电话通知编号2008-422号);  
  1.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进行。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含引入北京、天津、济南、徐州、上海枢纽等相关配套工程。本次招标的数字电子地图是京沪高速铁路通信GSM-R系统设计和全线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用的电子地图。
  3.2全线划分为一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法人资质的企业;投标人近三年有为地方或铁路供应电子地图的供货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13日至20日9: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5楼调度中心。
  每个申请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转帐支票(仅限北京地区申请人)、银行汇票或电汇,不收现金。
  6. 招标时间初步安排
  6.1 2008年11月13日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信息。
  6.2 2008年11月13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 00至18:00在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出售招标文件。
  6.3 2008年12月5日上午8:00至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提交投标文件;12月5日上午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北京铁路局2号楼310房间)开标,组织评审。
  上述时间如有变化,以另行通知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上发布。
  8.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5号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黄永辉   关海成  
  电    话:010-51821287  51820110 
  传    真:010-51821423                
  电子邮件:hyh137@sina.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10010139000591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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