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铝热焊剂招标公告”
2010-06-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3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涉及的铝热焊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南端,含引入北京、天津、济南、徐州、上海枢纽等相关配套工程。线路起自北京南站,经廊坊、天津,过沧州、德州,跨黄河后至济南,经泰安、曲阜、枣庄、徐州、宿州,跨淮河后至蚌埠,过滁州,跨长江后至南京、镇江,经常州、无锡、苏州,终到上海虹桥站
2.2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详见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北京市南滨河路乙25号808室)持单位介绍信、济南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汇款证明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账 户: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3900059118888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2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
联 系 人:章根才
电 话:010-51820220
传 真:010-51821147
2、招标协助单位: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乙25号
联系人:张翼飞
电 话:010-51873402
传 真:010-51873412
附件:
相关文章
- 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JHTJ-5标段CRTS-Ⅱ轨道板主要2009-03-18
- 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沿线区域电子地图采购招标公2008-11-13
- 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甲控物资供应商资格审查公告2008-10-07
- 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2008-02-18
- 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粉煤灰采购招标公告”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