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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京沪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甲控设备物资采购

2010-06-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0005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京沪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备物资采购已由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确认电力、牵引供电设备物资招标计划的电话通知》(JHW2010-24号) 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部分物资设备(详见附件:新建京沪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位于我国东部经济最发达地区,线路起自北京南站,终到上海虹桥站。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四省三市”,线路全长1318km。
  全线设高速客站24个,其中北京南站、天津西站、济南西客站、南京南站、虹桥站为始发站,其余为中间站。另设定远站为越行站。
  全线正线桥梁244座,总长度1060.6km,占线路总长的80.5%;路基总长度241.3km,占线路总长的18.3%;隧道22座16.1km,占线路总长的1.2%;铺设无砟轨道1196km,占线路总长的91.0%;永久征地6.7万亩。
  2.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限制坡度:20‰;
  (4)速度目标值:380km/h,跨线列车250km/h;
  (5)最小曲线半径:7000m;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动车组;
  (8)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9)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2.3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新建京沪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2007-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代理商投标”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
  3.5生产企业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6 月 9 日12: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下载地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http:www.rebcenter.com)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51846362)。
   4.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6 月10 日 2010 年 6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产品的型式实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投标产品业绩证明(供货业绩提供原始合同,运营业绩提供路局机务处的证明),上述证明均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留存,到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一号中铁电气化大厦九层 0903号房间进行购买标书前的资格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验证不能代替资格评审)。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5  日 8 时 30 分至 13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5 日 13 时 30 分,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一号中铁电气化大厦        
  邮    编:   100036        
  电    话:   010- 51872071
  传    真:   010- 51872071 
  联 系 人:   李 俊 峰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一号中铁电气化大厦九层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蒋 珊    平 静 
  电    话: 010-51846362     
   传    真: 010-51846362     
  电子邮件: eebkzzb@126.com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建设银行万丰支行
  账    号: 11001042400053004080    
  
  8.2招标监督单位及联系人: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礼尧
  电话:010-51820317

 

附件:

000531(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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