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城市公交不调价
2009-11-11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11月10日零时起,我省成品油价格有所调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
11月10日零时起,我省成品油价格有所调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一律不调整。此外,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和承受能力,有关部门需从严制定公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同时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工作力度,减轻经营者负担。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另外,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门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