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盲人证不能免费乘地铁被指涉嫌违法
2009-08-11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未知“我是湖南岳阳来广州的按摩盲人,乘坐地铁却被告知不能优惠。”近日,盲人潘先生持残疾人证欲免费搭地铁遭遇被拒的尴尬。潘先生认为,从中央到广东省都有相关文件规定盲人凭残疾人证可免费乘车,地铁的做法涉嫌违法。8月6日上午8时许,供职于广州某盲人按摩中心的潘先生像往常一样走进地铁三号线天河客运站,自2003年来到广州后,乘地铁成为他上班的主要途径。“我向票务窗口工作人员出示残疾人证,她说要核实身份,大半个小时后却告诉我,说这是外地残疾人证,不能免费坐地铁,要乘车卡才行。”
双方相持不下,已经耽误一个多小时的潘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掏钱,购买了一张5元的车票。“之前就算没有办到乘车卡,大部分情况都能让我免费坐车,只有个别例外,但最后都能免费。”潘先生说,6年来乘坐广州地铁“没有花过一分钱”,这种情况则是“第一次遇到”。记者随后致电广州市地铁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办乘车残疾人乘车卡限本地人,外地人需回户口所在地办乘车证,“残疾人证不能说明问题,只认乘车证”。广州市残联投诉办的负责人表示,广州市户籍的残疾人可持个人户籍证件,到市残联办理专门为残疾人配发的乘车证,享受免费乘车,但关于外地残疾人的乘车优惠方法尚在完善中。
据了解,省人民政府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但广州市颁布的《广州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方案》中限制广州户籍,成为交通运输单位拒绝残疾人乘车的说法之一。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认为,《广州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方案》考虑到实际操作层面由广州市政府发布,在法律上属于规范性文件,但其内容不可出现违反或超出《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的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