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喀和铁路甲供设备(计轴、计算机连锁、CTC设备
2009-04-0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09-028
一、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吴凯13709926989 刘俊林 13899939669
联系电话:0998-5637235、0998-5637008
传 真:0998-5637355
邮 编:844000
二、招标物资项目名称和招标依据
1、物资名称:信号设备、异型钢轨。
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17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1)《关于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530号);
12)《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
13)《关于同意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全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224号);
14)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对2009年4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2009]235号);
15)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设计文件。
三、招标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请下载)
四、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五、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信号设备):
1、通用要求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3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有三年及以上良好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近三年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铁路重点工程及国家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且业主证明供应良好。
4)投标人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已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专用要求
1)标包XH-2计轴设备:
A、具有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通过欧洲安全标准SIL4级认证。
B、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MA检验报告。
2)标包XH-3计算机联锁:
A、具有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B、具有MA检验报告及铁道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技术鉴定证书。
3)标包XH-4电源屏:
A、铁道部发布的允许电源屏上道试用证明文件;
B、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具有MA检验报告。
4)标包XH-5 CTC设备:
A、铁道部颁发的允许CTC上道试用证明文件;
B、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具有MA检验报告。
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异型轨)
1、所有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在铁路大、中型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业绩。
3、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只招生产厂家。
5、必须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六、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有意参加者可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报名表。
七、招标安排
1、 招标公告:2009年4月8日~月12日
报名时间:2009年4月8日~月12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或传真至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二楼物资设备部(地址: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
联 系 人:刘俊林
联系电话: 0998-5637008 手机:13899939669
传 真:0998—5637355
电子邮箱:wuzibu008@163.com
招标人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
邮 编:844000
投标人在递交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近期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铁道部有要求的相关证书(详见专用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按弃标处理。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安排:2008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7:30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楼二楼)发售甲供物资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标包售价:
标包XH-2计轴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3500元;
标包XH-3计算机联锁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6500元;
标包XH-4电源屏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4000元;
标包XH-5 CTC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6500元;
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采用电汇方式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钢轨):2008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7:30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楼二楼)发售甲供物资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标包GL-4每套售价为: 1500元,采用汇票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时同时缴纳 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支付到以下地址,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收据或汇款单据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后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包XH-2投标保证金5000元;
标包XH-3投标保证金15000元;
标包XH-4投标保证金5000元;
标包XH-5投标保证金15000元。
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到帐(注:以上费用采用电汇至指定银行),电汇到以下地址,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收据或汇款单据复印件。
收款单位:乌铁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户 名:乌铁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帐 号:65001740100052502585
4、质疑截至时间2008年4月19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4月21日18:00时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书以传真或网上公布形式传达)。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计轴、计算机联锁、CTC标包为2009年5月13日上午9:30-10:00;智能电源屏标包为5月14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以下同)。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钢轨):2009年5月14日9:30~10:00(北京时间以下同)。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资格后审资料、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6、开标时间:计轴、计算机联锁、CTC标包为2009年5月13日上午10点;智能电源屏标包 2009年5月14日10点。
开标时间:钢轨2009年5月14日10:00时
7、评标结束2天内报送评标结果报告。
8、根据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结果发中标通知书。
9.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通知。
10、签订合同:2009年6月1日前签订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乌铁局铁路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
附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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