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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喀和铁路甲供设备(光缆综合监测系统、应急通

2010-03-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0-046
     一、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吴凯13709926989  刘俊林 13899939669
   联系电话:0998-5637235、0998-5637008
   传    真:0998-5637008
   邮    编:844000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17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8)建建〔2009〕2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9)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10)《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1)《关于新建新疆喀什至和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530号);
  12)《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
  13)《关于同意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全线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8]224号);
  14)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对2010年3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2010]148号);
  15)铁道部鉴定中心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设计文件。
     三、招标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 
     1、招标内容:光缆综合监测系统、应急通信系统现场设备、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轨道衡。
     2、主要工程数量(请下载)
     3、交货地点与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全线各站。
   供货时间:2010年 7 月开始供货。中标签定合同后,按施工现场的需求计划时间每月分批分地供应。
     四、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的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
  通用要求:
  1)生产企业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光缆监测、监控产品: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国家重点工程、铁路大中型项目及电信行业中使用过三年以上。投标人有同类投标物资产品铁路大中型项目供应业绩证明运行良好。轨道衡: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使用过三年以上。应急通信:所投产品必须在铁路大中型项目中使用过三年以上,且有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要求:
  光缆综合监测系统:投标产品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铁道部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的技术鉴定证书、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产品软件及硬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应急通信系统:投标人须提供省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应急通信设备检测结果的通知》(运基通信[2010]45号)经测试应急通信设备通过的厂家,铁道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投标人须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
     轨道衡: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以上相关的不断轨动态轨道衡(带超偏载功能)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计量检定合格证。
  六、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3月31日~4月4日;
  报名方式: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或传真至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二楼物资设备部(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刘俊林  13899939669    王金慧  13909982639
     联系电话:0998-5637008  0998-5637007
     传    真:0998—5637008
     电子邮箱:wuzibu008@163.com(暂不能使用)
  招标人地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喀和铁路建设指挥部 
  邮      编:844000
  2、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时间:2010年4月5日~4月12日上午9:30~13:00 ,下午15:0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凭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第五条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材料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标包售价:
  TX-9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5500元;TX-7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500元; TX-11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3500元;SB-5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500元;招标文件原则上需到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文件,如有特殊情况,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递交邮购申请,经招标人同意按邮购程序办理,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费用采用电汇方式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时同时缴投标保证金TX-9标包¥10万元;TX-7标包¥4万元 ;TX-11标包¥8万元; SB-5标包¥3万元。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支付到以下地址。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帐    号:65001740100052502585
    3、质疑
  2010年4月13日18:00前,投标申请人将招标文件的质疑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人;2010年4月15日12:00时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书以传真或网上公布形式传达)。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于2010 年4月15日18:00前按规定要求回确认函。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以下同)。地点: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56号金轮大厦6楼608室交易大厅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交易证或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均需为原件)。逾期递交按弃标处理。招标人只接受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开标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9:00。
  6、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tjyzx.cn查询办理手续。不办理的投标人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评标结果将于2010年5月7日以后在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8、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

 

附件:

-046主要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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