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综合
2009-06-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09-068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综合防雷、微机监测、接续盒采购
2.招标人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
联 系 人:王守信 0902-7121689
周 涛 0902-7121296
0902-7121690(传真)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对2009年5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 [2009] 327号)
11.《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2.《关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西段电化改造工程相关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1465号)
13.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
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范围(请下载)
六、工期要求
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七、供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2009年10月30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地现场。
八、质量要求
投标物资设备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产品质量合格。
九、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厂家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通用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1.2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
2.1.3 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2.1.4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路局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证明(由铁路局电务处、工管所出具)。
2.2专用要求
2.2.1微机监测投标人须提供铁道部质检中心CMA检验报告、行政许可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证书,CRCC证书。
2.2.2综合防雷投标人符合铁道部运基信号(2008)362号文件指定的通过铁道部审定的铁路技术要求和防雷设计与施工企业名单,无产品的投标人可外购本目录中的产品进行安装,提供CRCC证书。
2.2.3接续盒拥有铁道部检测合格报告。
十、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6月2日~6月6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6月2日开始报名,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http//www.tdgcxjjyzx.cn/)下载。
传真要在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下部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邮箱号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按每个包件独立呈报报名表。
3.缴纳场地费
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文件要求,请投标人于开标前(提前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联系电话:0991-7952143),并办理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相关事宜。开标前请各投标人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91-7922197,7959807。
4、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9:30-12:30,下午16:00-18:00。经办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交款证明(无法汇款的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所在地办理)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售价。
包件1:叁仟伍佰元整/套(¥3500.00元);
包件2:叁仟元整/套(¥3000.00元);
包件3: 肆仟元整/套(¥4000.00元);
包件4:贰仟元整/套(¥2000.00元);
以上包件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所投包件须在开标前7天以电汇方式按照每包件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包10万元/包件,2、4包2万元/包件。购买标书时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出据的电汇票据复印件。
(注:投标人同时投报多个包件的,请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按投报物资名称或包件号缴纳,若因混交合汇至使招标人无法分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投标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指定帐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 号: 1401 0177 2008
单位地址: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6.质疑与答疑
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6月22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邮箱号为hwwzbzbb@126.com),同时,质疑书必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便于答疑确认。2009年6月25日18: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给予答复,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答疑书后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回执确认。
7.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7月15日9:30前递交到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并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注明“在2009年7月15日北京时间9:30开标前不得开封”。迟于2009年7月15日9:30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质检中心产品检验报告及专项条款要求的相关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
2009年7月15日9:30,召开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综合防雷、微机监测、接续盒招标开标会。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项目管理所院内)。
8.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于 2009年7月16日以后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下载附件:附件.doc
相关文章
- 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电2009-09-16
- 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牵引变电设备2009-08-12
- 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电2009-08-06
- 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接触网材料绝2009-06-02
- 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综200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