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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电

2009-08-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09-119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电缆电容补偿器采购
  2.招标人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
  联 系 人:王守信          0902-7121689;15209020538
       周  涛          0902-7121296;15209020510
                            0902-7121690(传真)
          乌鲁木齐联系电话:0991-7952143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乌铁建函)[2009] 227号的批复》(铁建办电2009-133号)
  11.《关于对2009年7月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建电 [2009] 559号)
  12.《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3.《关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西段电化改造工程相关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1465号)
  14.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
  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电缆电容补偿器的采购招标。其数量、到站见下表。(请下载)
  六、工期要求
  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具体的供货日期以甲方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七、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2009年10月30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八、质量要求
  投标物资设备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产品质量合格。
  九、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
  2.2具有省部级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2.3 具有2007年度、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表,经营状况良好。
  2.4 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十、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09年8月6日~8月10日
  2.报名时间
  2009年8月17日前每天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http//www.tdgcxjjyzx.cn/)下载。
  传真要在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下部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有效电话、传真号码、邮编、邮箱号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按每个包件独立呈报报名表。
  3.缴纳场地费
  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文件要求,请投标人于开标前(提前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并办理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相关事宜。开标前请各投标人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
  4、购买招标文件
  2009年8月11日~8月17日上午9:30-12:30,下午16:00-18:00。经办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交款证明(无法汇款的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所在地办理)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售价壹千元整/套(¥1000.00元);
  投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及时以电汇方式按照每包件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投标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指定帐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户  名: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  号: 1401 0177 2008
  单位地址: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6.质疑与答疑
  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8月19日18: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邮箱号为hwwzbzbb@126.com;),同时,质疑书必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号码,便于答疑确认。2009年8月21日18:00前以答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给予答复,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答疑书后在8月22日18:00前以传真的形式回执确认,回执须加盖公章。如不回函,责任自负。
  7.递交投标文件
  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9月9日9:30前递交投标书。递交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并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注明“在2009年9月9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前不得开封”。
  7.2 于2009年9月9日规定送达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届时请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质检中心产品检验报告(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
  7.4 2009年9月9日9:30开启投标书。召开甲供建管物资电力设备:电缆电容补偿器招标开标会。
  地址: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铁路局七街,项目管理所院内)。
  8.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于 2009年9月14日以后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下载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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