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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房及雨棚工程消防炮等甲控

2009-07-0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南铁东南招(2009)-132#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房及雨篷工程甲控物资照明灯具、柴油发电机组、低压配电箱柜、消防炮、阀门。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7〕199号);
     5.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
     7.《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8. 《关于加强甲控物资及主要材料设备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东南铁技字 (2009〕43号)
     9.《关于新建铁路福厦线厦门西站房工程机电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计划的复函》(东南铁技字[2009]314号)
     10.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1. 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各包件、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在南昌铁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一包一投。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资质及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
     3.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产品检验报告;
     4.制造商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制造商)近三年无产品质量及经营问题的通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加投标。 
    (二)、专用要求:
    2.1参加照明灯具(包件一、二)的潜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1.1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含)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1.2 国家3C强制目录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3C认证;
    2.1.3产品最低要求为合资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
  2.1.4如果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2. 参加柴油发电机组(包件三)的潜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2.1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果代理商进行投标,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2.2产品最低要求为合资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
  2.2.3有招标物资的安装、调试经验,并有相关的成功案例。
  2.3参加配电箱柜(包件四、五、六)的潜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含)万元人民币;
  2.3.2必须具有Blokset低压开关柜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能力;
  2.3.3必须具有低压箱、柜产品的3C认证证书,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4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2.4参加消防炮(包件七)的潜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企业;
  2.4.2投标产品须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相应产品质量证明;并必须在公安部消防产品目录内,在www.cccf.com上登记备案;
  2.4.3投标设备制造工厂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其投标产品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近三年在国家重点项目中有供货业绩并无质量问题的通报。
  2.4.4投标人必须提供三个达到三万平方米以上类似工程案例的销售业绩证明或者工程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告(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4.5制造商需有相应的检验、试验能力,具有实施投标项目安装的技术指导能力,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2.4.6如果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并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出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5参加阀门(包件八)的潜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5.1注册资金不少于两千万元以上(含两千万元)。
  2.5.2投标人必须有连续5年以上的经营史;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09年7月2日至 7月6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投标申请表》,于2009年7月6日17:00时前,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传真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西站房项目部,传真号:0592-6367149。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09年7月7日至 7月12日(8:30~11:30;下午15:00~17:00)。
     各投标申请人可派代表携带身份证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和投标申请表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西站房项目部机电工程部(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厦门西站房建设指挥部),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售价每个包件200元,采用现金支付。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2009年7月19日上午8:30~10:30,
     地点: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西站房项目部机电部。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南铁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西站房项目部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厦门西站房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程全红
     电  话:15605027695
     传  真:0592-6367149
     电子邮箱:chengqhong@126.com
    

     下载附件:132FJ.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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