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
2009-07-0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09-086
一、基本情况
物资名称: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电力调度系统、综合自动化、高压悬式绝缘子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铁路东站平安路铁路办事处6楼
联 系 人:董平、高雄
电 话:0996-8642070、0996-8642200
传 真:0996-8642070
邮 编:841001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5.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99号)
6.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8.《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
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9.《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0.《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乌铁建[2006]479号)
11. 《关于改建铁路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764号)
12.铁道部《关于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21号)
13.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基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筹等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物资将用于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本次招标的物资标包及数量见下表。(请下载)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的生产、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转包、分包。
五、实施地点和工期。
1.实施地点:南疆线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工地
2.供货日期:2009年9月~2010年9月
六、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七、投标人选择标包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八、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九、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通用条款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1.2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和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厂家联合体投标。
2.专用条款
2.1标包1高压悬式绝缘子(10KV):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在铁路或电力系统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累计在20000套以上的业绩,并具有两年以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安全运行证明文件必须由铁路局机务处或电力局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2.2标包2:
①电力调度主站系统采用WINDOW+UNIX混合系统平台,混合系统平台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铁路干线用户的供货业绩及两年以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安全运行证明文件必须由铁路机务处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②车站信号电源监控装置(FTU+STU)必须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③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本工程工期较长且存在分段开通,投标人需具有风险意识,由于交货期需要而引起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招标安排
1.2009年7月2日~7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报名: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传真至0996-8642070。
3.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2009年7月7日~7月13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到库尔勒火车东站平安路铁路办事处六楼614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3.1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费用
标包1:每套售价CNY2000元(贰仟元整);
标包2:每套售价CNY5000元(伍仟元整)。
不论中标与否,上述费用概不退还。
3.2投标保证金
标包1: CNY10000元(壹万元整)。
标包2: CNY120000元(壹拾贰万元整)。
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到帐,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汇款单据复印件。
3.3汇款方式
投标人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到以下地址: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南疆吐库二线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行 号: 23543007(从工商银行汇款)
105888000055(跨行汇款)
帐 号:14030122038
4.质疑:截至时间2009年7月14日18:00,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 2009年7月15日18:00前,招标人将以补疑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澄清。
5.递交资格后审文件及投标文件
时间: 2009年7月31日9:00~9:30。[a1]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标包1生产厂家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标包2车站信号电源监控装置(FTU+STU)必须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过公证部门公证过的复印件。逾期递交标书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经过公证部门公证过的复印件)的,按废标处理。
6.开标时间:2009年7月31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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