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合肥站改造工程信息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009-10-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 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合肥市站前路660号(旅游汽车站隔壁)
邮 编:230011
联 系 人:李子玉 刘即勇
联系电话:15255659999(李) 15956942449(刘)
传 真:0551-4240518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3. 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7.路局《关于合肥站改造工程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 复》(上局招办〔2009〕154号);
8.合肥站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设备清单表;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0.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三、包件划分见附件
四、交货地点
合肥站或需方指定地点
五、交货日期
合同签定后20天。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七、潜在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投标人限定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5.投标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生产的同类产品应具备铁路主要干线或国家重点工程中成功运行业绩;
6.投标人2006、2007和200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鉴于本工程为既有站改造工程,投标人必须具备新站及既有站改造工程系统集成、客运设施的供应、安装、调试经验在3年以上,且有良好业绩,附合同或用户评价证明;
8.投标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八、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9年11 月 4日~2009年 11 月1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每包件玖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原件(见附表,一式二份)、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务必于2009 年 11 月 27日上午8:00---9:00之前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7.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于2009年11月27日上午9:00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召开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
8.投标人购买标时,一定要说明所要投标的包件号。
九、本公告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并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下载附件:合肥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