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北站通信信号综合楼及动
2009-10-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西招函(2009)10-12号
一、招标人:
招标人:西安铁路局西安北站工程指挥部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草滩镇李家街西安铁路局西安北站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张新明 张爽
电? 话:029-84088725(办公及传真)
邮 编:710018
二、工程概况
西安北站通信信号综合楼是西安北站站房工程的一部分,独立建筑于西安北站站房的西侧,总建筑面积为 3360平方米,该工程批复投资1700 万元;西安北动车所工程包括动车运用所、综合维修保养点及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该工程批复投资7.38亿元。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 27 号令);
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 号);
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 号);
5.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 号);
6.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 号);
7.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北站房补充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90 号);
8.铁道部《关于郑州至西安客运专线引入西安枢纽客运北环线工程西安北动车组运用所修改补充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3 号);
9.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郑州至西安客运专线引入西安枢纽新建客运北环线西安北站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10号);
10.铁道部招标办对西安铁路局《关于上报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北站房及动车运用所站后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的批复(2009-113号《电话通知》)。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四个包件,采购物资数量及标包划分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五、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陕西西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投标物资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并出具的质量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6.制造商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ISO9000,ISO14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 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
8. 投标产品必须是品牌所有人原厂生产的产品。不接受非品牌所有人制造商生产的贴牌产品。
9. 申请人自2006至今向工程建设项目供应过本次所招设备或材料,且运行情况良好(由使用单位出具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资料)。
10. 申请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11. 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应小于500万元。
12. 申请人2006—2008年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万元。
13.申请人自2006年至今没有发生与骗取合同或违约解除合同等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记录。
八、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如下:
致:(招标人)
在研究了《新建铁路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北站通信信号综合楼及动车所项目变配电物资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文件后,本申请人现在正式向贵单位提出参加 包件招标资质预审申请,并对下列事项作出保证:
① 本申请人所提交的《资质预审申请文件》及其他一切相关资料均是真实的。
② 本申请人理解: (招标人)作为项目的招标人对资质预审所做的决定是最终的。(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 我方理解,在获得资质预审资格的情况下,我方仅仅是取得了按时参加《新建铁路郑西客运专线西安北站通信信号综合楼及动车所项目变配电物资招标采购》投标的权利,而招标日期及招标中的其他事项则完全由贵方决定。
④ 我方承诺若获得资质预审资格,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⑤ 特邀招标人对我方进行考察,并承担考察组织工作。
投标申请人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 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证明其具备本项目的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①企业简介:涵盖企业人员、组织机构、设备厂房、生产工艺、获得荣誉、技术力量、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质量控制系统等。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主要供货业绩(自2006年至今)及招标物资使用无不良反映的证明资料。
④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税务登记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书等。
⑤投标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及近两年国家有关质检部门对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⑥申请人2006—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文件。
代理商除必须按《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上①~⑥项要求的资料。
九、招标主要日程安排及要求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和网站
时间:2009 年10月 30 日至 11 月 3 日。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ebcenter.com)和西安铁路局西铁招标网(http://www.xtzbw.cn)。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09年11 月10 日16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各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可直接送达或用专递送达,过期恕不接受。
地点:见本招标公告一项。
3.发布资格预审结果时间和网站:
资格预审结果经审查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
西安铁路局西铁招标网(http://www.xtzbw.cn)。
同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在西铁招标网站另行公布。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陕西西铁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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